景德镇车祸惨案7点反问? 2024年10月2日,江西景德镇发生一起恶性驾车肇事事件,20岁的肇事者廖某仅仅因为和女朋友发生口角,为了泄愤开车高速行驶,将正在过马路的一家3口当场撞死,包括一对年轻夫妻和他们仅仅358天的男婴。据家属讲,“儿子被撞出50米开外,儿媳妇被撞得比车顶还高,孙子才358天”。 但是事发后,肇事者廖某和其父母的狂妄嚣张态度激起了全国人民的愤怒。这里提出7点反问,廖某和其父母来回答一下。 1.廖某和女友口角,就应该把马路这个公共区域当成泄愤场所吗,在女友苦苦哀求的情况下,反而两次将油门踩到底,谁给你的权利? 2.限速40公里的道路,因为泄愤把车子开到时速128.9公里,而且这还是撞人前仅仅2秒钟的速度,这算不算危险驾驶? 3.撞人后跟没事人一样,玩着手机连急救电话也不打一个,后来试图用80万元买3条人命,没有得逞后反而口出狂言,这是人干的事吗? 4.去医院后对被撞死的事情态度冷漠,漠不关心,依旧玩手机无所谓,甚至对着死去的婴儿谈笑风生,廖某算人吗? 5.廖某的父母“口吐莲花”,声称“自己的儿子撞死人是天灾,受害者家属追责是人祸”。为人父母,就是这个德行,能教育出什么样的东西? 6.廖某的父母威胁受害人家属,面对受到严重打击已经重度抑郁的胡某夫妇,廖某的父母竟然抛出“如果我的儿子死刑,你们全家都得死”的狂妄嚣张话语,谁给你的底气? 7.廖某为了泄愤,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亲手炮制3人死亡的命案,毁了一个本来和和美美的家庭。这种罪行的最高量刑为死刑,反过来说即使判处廖某死刑,他也只是用1条命换了人家3条命。廖某的父母,你们觉得应该怎么判你儿子的罪行,才能对得起受害人的家庭?
山西大同强奸案和江西景德镇车祸案让人看到截然不同的两面山西大同男方对女方实施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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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JF
必须死刑!
用户10xxx75
这是在公共场所无差别杀人,只不过凶器是汽车而不是传统的刀枪棍棒。畜牲应该千刀万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