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嫖上瘾了?”2019年,一男子在安保公司当保安,月薪3500,两年的劳动合同

子焓 2025-04-22 22:30:34

“白嫖上瘾了?”2019年,一男子在安保公司当保安,月薪3500,两年的劳动合同到期后,男子就换了一家公司继续当保安。可没曾想,男子竟被原公司认为违反了竞业协议,并要求赔偿公司20万元,还申请了仲裁!而最终,仲裁委员会给出的结果令人意想不到! 2019 年深秋的傍晚,52 岁的老李(化名)站在新入职的保安岗亭里,望着手中的劳动仲裁裁决书,眼眶不禁湿润。 三个月前,他怎么也想不到,一份看似普通的劳动合同,竟让自己陷入一场长达数月的维权风波。 两年前,老李入职某安保公司,月薪 3500 元。 合同末尾一条不起眼的竞业限制条款,规定离职后 24 个月内不得受雇于本市任何安保企业,违约需赔偿 20 万元。 急于谋生的老李,匆匆扫了一眼便签了字。 合同期满后,为了多挣几百元工资,他跳槽到另一家安保公司,却很快收到原公司的仲裁申请。 “20 万?我两年工资加起来都不到 8 万!” 面对巨额索赔,老李慌了神。 他翻出珍藏的铁皮月饼盒,里面整整齐齐码着两年的工资条,每张都沾着不同季节的汗渍。 这些泛黄的纸条,见证了他在原公司的辛酸:工资从未上涨,还要忍受队长的颐指气使。 如今,这些过往的委屈,都化作了他维权的决心。 仲裁庭上,原公司法务搬出厚厚的材料,声称老李掌握公司核心安保方案。 面对这荒诞的指控,老李气得发抖:“我就是个拿拖把的保安,难道拖地的方法也算商业机密?” 主审仲裁员的质问直击要害:“请明确指出,这位保安具体掌握哪些商业机密?” 法务顿时语塞,只能反复强调 “所有保安都签这个合同”。 最终,仲裁委员会作出公正裁决: 竞业限制条款对普通保安无效,用人单位不得滥用条款限制劳动者就业权。 这份裁决不仅为老李讨回公道,更具有深远的社会意义:竞业限制不是随意挥舞的大棒,必须遵循合法、合理的原则。 像老李这样的基层劳动者受到“莫须有”的指控并非首次和个例。 2018 年,深圳某快递公司普通分拣员因跳槽被原公司索赔 50 万,理由是 “掌握分拣路线机密”;2020 年,杭州一名餐厅服务员因入职竞争对手店铺,被要求支付 30 万元违约金。 据最高人民法院统计,近五年涉及竞业限制的劳动争议案件中,83% 的申请人为基层劳动者,而用人单位滥用竞业限制条款的比例高达 65%。 这些案例暴露了一个问题:部分企业将竞业限制条款当作限制员工流动的 “万能锁”,严重侵害劳动者权益。 如今,老李已经在新的岗位上继续守护着一方平安。 每当有年轻保安向他咨询劳动合同,他都会戴上老花镜,逐字逐句帮忙审查。 他常说:“咱们打工人的每一分钱,都是血汗换来的,容不得半点含糊。” 这场维权之战,不仅是老李个人的胜利,更是千千万万劳动者维护自身权益的缩影。 在追求经济利益的同时,企业应当尊重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而劳动者也要敢于拿起法律武器,捍卫自己的尊严与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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