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下好了,积的福还没有造的孽多! 6月4日报道,近期,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多批民法典颁布五周年典型案例,江苏常州的徐女士,出于“祈福”动机,花了9万块钱买了2.5万斤外来鲶鱼偷偷放生,结果非但没积到福,反倒给生态环境添了个大麻烦。 因为这种鲶鱼本就是热带鱼,压根扛不住冬天的低温,结果没过多久就成片死亡,当地渔政部门整整打捞了10天才捞出2万多斤,还有几千斤下落不明。 这些未被打捞的鱼,有可能已经在水体里存活下来,并开始繁殖,给原本的生态系统带来潜在威胁。 更讽刺的是,她为了做好事,没有报备、没审批,完全是靠着自己的一厢情愿偷偷操作,第一次被群众阻止报警后,她居然换个湖继续放生,执念之深,令人无语。 最终,法院判她赔偿5.8万元,包括打捞费用、生态服务功能损失等。 这判罚在法律框架下不算轻,毕竟《生物安全法》《野生动物保护法》都已明确规定,擅自释放外来物种是违法行为。 但网友们并不买账:“9万块买鱼,才罚5万8?不痛不痒!”确实,从“成本收益”来看,起不到有效震慑作用,别有用心的人看到这种处理结果,只会更肆无忌惮。 另外,很多人也质疑,卖鱼的刘某咋就没事?道理上说得通:法律对源头打击确实还有模糊空间,证据难查、执法难落地,这正暴露了我们目前在外来物种管理方面的漏洞。 最可惜的是,这些钱原本可以捐给环保组织或者困难家庭,真想积德,方法有很多,非得选择这种对环境有害又违法的形式?说到底,所谓的“放生”,不该是拿生态系统当实验场的借口。 以后,再有人想靠“放生”来积德,希望先上上生物课,再读读法律条文,别再让祈福变成祸福了。
这下好了,积的福还没有造的孽多! 6月4日报道,近期,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多批民法
紫蓝谈社会趣事
2025-06-05 12:2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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