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对方一定需要身份证住址么? 起诉对方不一定需要对方的身份证住址,但需要提供具体明确的足以使被告与他人相区别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等信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第一百二十四条规定,起诉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零九条也指出,原告提供被告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等信息具体明确,足以使被告与他人相区别的,可以认定为有明确的被告。 一般来说,如果被告是自然人,通常需要掌握其姓名、住址、身份证号等信息;如果被告是法人或其他组织,需要掌握其名称、地址和社会信用代码,以及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的姓名和职务信息。不过,若原告在起诉阶段确实无法提供被告的身份证号等详细身份信息,只要能提供其他能让被告与他人区分开来的关键信息,法院依然会依法登记立案。若原告提交的起诉状列写被告信息不足以认定明确的被告,人民法院可以告知原告补正;原告补正后仍不能确定明确的被告的,人民法院裁定不予受理。
起诉对方一定需要身份证住址么? 起诉对方不一定需要对方的身份证住址,但需要提供具
小董来教你
2025-06-10 13:1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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