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梁萍和高新婚后半年,高新坦白为娶梁萍借款40万付彩礼和首付,现无力偿还,希望梁萍分担。梁萍怒斥这是“自己娶自己”,感觉被欺骗,两人因此争执,婚姻陷入危机。 (来源:河南公共频道) 梁萍和高新是经人介绍认识的,相处了一段时间后,觉得彼此还挺合适,就步入了婚姻的殿堂。刚结婚那会,两人也是甜甜蜜蜜的,憧憬着未来的美好生活。可谁能想到,这甜蜜的日子才过了半年,就出了大岔子。 有一天,高新一脸愁容地把梁萍拉到身边,犹豫了好久才开口。原来,为了娶梁萍,高新家里东拼西凑借了40万。这40万里,一部分拿去付了彩礼,一部分交了房子的首付。 高新一个月工资就5000块,每个月要还3000块的房贷,剩下的2000块,根本不够日常开销,更别说还那40万的债务了。 梁萍一听,脑袋“嗡”的一下就大了。她怎么也没想到,自己嫁过来,背后居然背着这么大一笔债务。 她气得跳了起来,指着高新的鼻子就骂:“你这是让我自己娶自己啊!你当初怎么不跟我说清楚,这不是欺骗我嘛!” 高新也委屈得不行,他红着眼眶说:“我也是没办法啊,你们家要的彩礼不低,房子首付也得交,我要是不借钱,怎么把你娶进门啊。我这都是为了满足你们家的条件,才走到了这一步。” 两人你一言我一语,吵得不可开交。从那以后,家里的气氛就变得异常压抑。 梁萍一看到高新,就想起那40万的债务,心里就堵得慌。高新每天也是愁眉苦脸的,不知道该怎么解决这个问题。 这40万的债务,随时都可能把他们的婚姻炸得粉碎。梁萍开始后悔,后悔自己当初没有多了解了解高新的家庭情况。高新也陷入了深深的自责,觉得自己不该瞒着梁萍。 我觉得啊,这事儿真的给咱们提了个醒。婚姻可不是儿戏,在结婚之前,双方一定要坦诚相待,把家庭的经济状况、债务情况都交代清楚。 不能为了结婚而隐瞒一些重要的事情,不然等婚后才发现问题,那可就晚了。 而且,彩礼和房子这些问题,也应该量力而行,不能为了所谓的面子,就背上沉重的债务。要是梁萍和高新能在结婚前把这些事情沟通好,也许就不会走到今天这一步了。 根据《最高法关于适用〈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在本事件中,高新为娶梁萍借款支付彩礼,若因支付彩礼导致其生活困难,在符合一定条件下,高新或其家人有权请求返还彩礼。 但这并不意味着彩礼债务可以随意转嫁给梁萍,彩礼给付是高新及其家庭的行为,梁萍并非彩礼债务的直接承担者。 对于房屋首付借款,这属于高新及其家庭的债务。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而高新借款支付首付,并非用于家庭日常生活需要,且梁萍事先并不知情,若梁萍未对该债务进行追认,该债务原则上应认定为高新的个人债务。 高新要求梁萍分担该债务,缺乏法律依据。 若高新及其家人因无力偿还债务,采取非法手段逼迫梁萍承担债务,如威胁、骚扰等,可能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会面临警告、罚款、行政拘留等处罚。 此事属于婚姻家庭纠纷,双方应通过协商、调解等方式解决债务分担问题,若协商不成,可提起诉讼,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判断债务性质及分担方式。
湖南,梁萍和高新婚后半年,高新坦白为娶梁萍借款40万付彩礼和首付,现无力偿还,希
程磊聊军事
2025-06-13 15:1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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