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安的荔枝》这是连 "男女有别"都不讲了吗? 郑锦娘第一次见李善德,是 在华山脚下。她脚崴了,李善德主动帮她揉脚、背她下山,一路体贴,算是好感渐生。 但就算再感动,也别上手擦人家汗不是!
要真按这个设定,那郑锦娘就不该一开始立人设立得那么矜持清冷。你前脚写她拒人于千里,后脚就上手擦汗,前后矛盾。
确实有点不合礼数,但也能理解为人物情绪转折的节点。不过如果表现得更细腻些,可能会更有说服力。
从历史礼仪角度看:绝对不合规,是严重的“逾矩”行为。 从人物设定角度看:破坏了郑锦娘“刚被退婚的世家小姐”应有的谨慎和“高冷清傲”的性格基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