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只是
赔钱了事
上海一个120的急救员,救死扶伤的关头,好心好意去救人,结果被一个醉醺醺的家伙,狠狠一脚踢断了肋骨!
这事听着就来气!
按理说,干了这种伤天害理的事,正常人不说吓坏了,至少也该慌慌张张去道歉,赶紧赔钱认错吧?偏偏,这个120急救员遇到一个奇葩。事后不仅一句“对不起”都懒得说,还理直气壮地拒绝赔偿!好像没事人一样,好像踢伤救命恩人天经地义似的!这得多冷漠,多不讲道理?
最后,到了法庭上,这个奇葩才“真诚悔过”,赔礼道歉,并赔偿医疗、误工、精神损失等费用……
这么做,大快人心了吗?说实话,我看了一肚子憋屈,感觉这结局太便宜他了!
因为他的“对不起”,是被法庭逼的! 但凡他心里有一点点的愧疚和良知,事儿刚出那会儿,就该道歉了。拖到法庭上才说,那是认错吗?那是认怂!是被法律掐着脖子才低头的。这声“对不起”,有几分真心?
喝醉酒了,踢断救人者的肋骨,这是什么?这是性质非常恶劣的暴力行为。这不仅仅是打了一个人,这是在打急救人员的脸,是在给整个社会见义勇为的氛围泼冷水!
法律是底线,但光踩底线太低了。
这种明摆着的故意伤人行为,“醉酒”不是免责理由!要重罚,让他肉痛。要严管,伤情鉴定如果足够严重,就该追究刑事责任。要纳入失信记录,甚至要公示,让这种人心里要掂量掂量,以后还敢不敢“胡来”。
不能让好人,流血又流泪。这样的事,绝对不能只停留于“赔钱了事”。本地新闻上海市今日热点上海热点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