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聊邓紫棋和蜂鸟音乐的著作权归属纠纷,我把目前曝出的各方文书都贴出来,感兴趣的朋友不妨仔细看下。 此事起因是邓紫棋与老东家蜂鸟音乐打了六年官司,在这期间愣是一分钱版税都没拿到,现在决定重录老歌发行专辑,不料蜂鸟音乐竟立马发函要求邓紫棋在48小时内删除所有侵权重制版音乐。抛去情感因素,只讲法理公道,这波我站邓紫棋。 根据邓紫棋晒出的合同文本来看,其词曲相关权利归香港CASH词曲协会管理(需要注意“管理”并非“买断”),而且邓紫棋与蜂鸟音乐签约前就已经与CASH达成了委托管理。 从法理逻辑来讲,重录老歌只需要原作者与词曲权利管理方达成共识并一致授权即可。这里的原作者是邓紫棋自不必提,词曲权利管理方CASH也无意阻挠,并不牵扯第三方。 另外录音制作权并不等于作品版权,邓紫棋拥有版权可以重录老歌,蜂鸟音乐则拥有老歌原录音发行权。这两项权利互不矛盾且不具备排他性,蜂鸟音乐无权干涉邓紫棋重新演绎自己的作品。 我说句实在的,别说邓紫棋现在与蜂鸟音乐合作到期了,就算邓紫棋依然在蜂鸟音乐,她想重录老歌都需要去和CASH商量合作权益,第三方跑来指手画脚根本没用。而且词曲版权基本都是约定时限到期续约,哪有面向第三方永久买断无限排他的?最后竟然连原作者也能排出去,这都不叫排他了,纯纯就是排己! 其实我倒是真想问问邓紫棋讲的“多年未结算版权费与劳务费”到底是什么情况?蜂鸟音乐在公告中直言“本次争议本质为著作权侵权问题,与艺人解约纠纷属不同法律关系”,潜台词无非就是暂不回应费用结算事宜。但在公众的朴素道德观中评判单一主体应该秉承同一标准啊,横不能解约之后不给人家结算费用,却还要指望别人以老东家利益为第一出发点吧? 我完全支持邓紫棋不下架相关歌曲的决定,遇事儿千万别怂,公道自在人心。现实世界就是这样子,有的时候你越是让步,对方就越是觉得吃定你没关系。
聊聊邓紫棋和蜂鸟音乐的著作权归属纠纷,我把目前曝出的各方文书都贴出来,感兴趣的朋
晨曦微露呀
2025-06-18 23:0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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