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条命就这么没了!”6月13日(报道),河南,一男子早晨5时57分,开车到了公

世界史徒 2025-06-19 02:50:07

“一条命就这么没了!”6月13日(报道),河南,一男子早晨5时57分,开车到了公司停车场,车子没熄火、车灯也没关,男子也一直没下车。晚上9点多,被人发现在车里猝死,家属给男子申请工亡被驳回,又起诉到法院。案子经过2审都被驳回。法院:不算工伤,没有下车,没步入工作岗位。 在阅读过程中,大家有什么想法欢迎随时留言交流! 清晨时分,城市中的人们都开始逐渐清醒,开始一天的劳作,而张某也不例外,在5点57分,他把车稳稳停进了公司停车场,可谁也没想到,这一停,就再也没能开出去。 那是2024年6月8日了,河南某公司运输队的老员工张某,像往常一样早早来到公司,正常上班时间是8点,但公司要求6点半开早会,6点20点名,这种“提前上班不算加班”的潜规则,在很多企业都司空见惯。 然而这天,张某的车停进车位后,既没熄火,也没关灯,人也没下车。 直到晚上9点多,有路过的同事发现车里的异常,上前查看时,这位尽职的老员工已经悄然离世。 突如其来的噩耗让家属难以接受,在他们看来,张某是为了按时上班才早到的,人都到了公司地界,这死得不明不白,公司总该负责吧? 可现实远比想象残酷,家属申请工伤认定被驳回后,一纸诉状将公司告上法庭,然而,两次审判的结果都指向同一个结论:不构成工伤。 法院的理由很清晰:因为张某虽到了停车场,但未下车,未到工作岗位,不符合“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的工伤认定标准。 而这判决一出,立即引发讨论。网友们纷纷感慨:“以后感觉不舒服,说什么也要先爬到工位上再说”、“原来车门才是工伤认定的分界线”。 表面上看,这是一起普通的工伤认定纠纷,实则折射出职场人的无奈,每天提前到岗开会,这种“不算加班的加班”,正在悄悄吞噬着打工人的生命。 而这起案件的争议焦点,其实是“工作时间”和“工作地点”的认定标准。 停车场虽在公司范围内,却不是法律定义的“工作岗位”,同样,早到等待的时间,也不属于法定工作时间。 其实法院的判决是有理有据的,但细想之下,这种“按图索骥”式的工伤认定标准,在有些个例案件中,是否太过僵化?毕竟,张某提前到岗是为了参加公司强制的早会,这种变相延长工作时间的行为,本身就值得商榷。 但更让人心寒的是,当天的早会点名,居然没人发现张某未到场,一个人在停车场坐了十几个小时,直到生命终结都无人察觉,这种“失联”难道不该追究管理责任? 有法律界人士指出,现行的工伤认定标准过于死板,没有充分考虑现代职场的复杂性,比如,既然上下班途中遭遇意外可以认定为工伤,为什么已经到达单位的停车场反而不行? 而这个案子还引发了一个值得深思的现象:很多企业为了规避责任,会在合同里写明“正常上班时间”,但实际要求员工提前到岗。 这种“双重标准”,让职工既要遵守规定,又得不到相应保障。 最终,张某家属的诉求没能得到支持,但这个案例,或许能推动我们重新审视工伤认定标准,让法律条文更接地气,让职工权益保护更有温度。 毕竟,任何法律条文的背后,都是活生生的人,都是一个个鲜活的生命。

0 阅读:0
世界史徒

世界史徒

多角度解读世界,多方位观察世界,不一样的世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