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欠工资的下场!”福建,女子在餐饮店打工被通知,明天不用来了,结果工资5500

幕沧澜 2025-06-19 12:27:19

“拖欠工资的下场!”福建,女子在餐饮店打工被通知,明天不用来了,结果工资5500元老板却一拖再拖,女子气的申请劳动仲裁,老板收到通知傻眼了,凭什么他得赔2万多?网友:劳动局给力!

六月的一天,在福建泉州的一家海鲜餐饮店里,林芳芳(化名)正在厨房里忙着洗碗、端菜,突然被领班拍了下肩膀:“芳芳,老板让我通知你,明天不用来了。”、

林芳芳一愣,手里的碗都差点掉在水槽里。她没多说什么,也没闹情绪,只是默默地换了衣服,下班后拨通了店老板的电话。

“老板,既然不让我干了,那工资结一下吧。”

电话那头,老板黄某语气还算平和:“哎呀,芳芳你别急啊,最近店里生意确实差了点,不得不裁员。工资嘛……要再等几天,资金周转一下,很快的。”

林芳芳听得出老板语气诚恳,虽然心里不是滋味,但想着自己一个单亲妈妈,又没合同在手,也不敢硬刚,“那……好吧,那麻烦您尽快安排一下。”

挂了电话,她还自我安慰:“这老板之前人也不错,应该不会赖我的5500块工资。”

可她没想到的是,这一“几天”变成了一个星期,又一个星期。

她连续几次打电话、发信息,每次不是“资金紧张”,就是“下周一定给”,要么干脆不接电话。一开始老板还回一句“马上转”,后来直接已读不回,甚至把她拉黑。

林芳芳忍无可忍,跑到店里当面要钱,老板却坐在门口抽着烟,一副轻描淡写的样子:“你又不是正式员工,帮几天忙就想要工资?再说了,你也没签合同不是?”

这话把林芳芳气得脸通红。

她回家后越想越不对劲。没签合同就不用给工资了吗?于是她把这事发到网上,还私信了一位本地法律博主求助。

对方一听就说:“你这是典型的拖欠工资!别怕,去申请劳动仲裁,哪怕是临时工,老板也必须依法结算工资!”

在法律援助下,林芳芳带齐工资记录、打卡照片、聊天记录等证据,毅然向劳动仲裁委员会提交申请。

几天后,餐饮店老板黄某收到了仲裁通知书,顿时傻眼了。

“怎么还劳动仲裁了?我又不是不给,就稍微拖一下……”黄某在群里向其他小老板吐槽。

到了仲裁现场,老板还想继续耍嘴皮子:“她就是个临时帮忙的,又没签劳动合同,也不算我员工吧?”

没想到仲裁人员当场打断他:“你说得对,她是临时工。但我们国家法律规定——哪怕是临时工,只要建立了劳动关系,就必须签订劳动合同!你没签,那就属于违法。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二倍工资作为赔偿。”

黄某顿时脸色煞白:“两倍?”

仲裁员冷静地说:“你既没签合同,又无故辞退她,已经违反劳动法。该赔偿就得赔偿,她本来工资是5500元,现在你得额外赔她未签合同的双倍工资,加上仲裁费用、误工费等一共是21500元。请配合执行。”

林芳芳这才松了口气。她这几个月一个人带孩子打工,真的是咬牙坚持。这笔钱对她来说,是生活的希望,是给孩子交补习班的钱,更是她多年沉默之后,第一次正面捍卫自己的合法权益。

黄某最终在执行局人员的敦促下,只能乖乖签下调解协议,并当场转账一部分赔偿款,剩下的按期缴清,否则就会进入“失信名单”。

这事在本地论坛上引发热议。

有网友评论:“老板想钻空子,结果给自己挖了个坑。”

还有网友说:“劳动局这次真给力,临时工也是人,干了活就得给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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