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场击毙!”湖南街头这一幕,看得人后背发凉!男子倒个垃圾的工夫,竟被突然窜出的比特犬扑倒撕咬,浑身是血窟窿。民警到场果断处置,可狗主人轻飘飘一句“绳子挣脱了”,就能把责任撇清?保安直言这狗经常乱跑,周围居民也早有怨言! 养烈性犬却散养,这不是把公共区域当“危险试验场”吗?总有人觉得自家狗“温顺”,可动物习性哪能完全掌控?《民法典》白纸黑字写着,动物伤人主人担责,明知是烈性犬还放任,更是错上加错。 管好狗不是小事,是关乎他人生命安全的大事!你觉得面对这类不负责任的养狗行为,该如何加强监管? 评论区聊聊!
丁某旭休庭时向李圣律师解释为什么要让被告们戴口罩,他说是为了防止传染病,李圣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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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的刁民想害朕
民警应该连同狗主一起击毙
自强
狼狗是狼狗,比特犬是比特犬,要分清楚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