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不地道!”5月20日,山东济南,一男子开了3年的面馆,小碗面的定价为9元,没想到,隔壁开了家门头跟他一样的面馆,定价为3.8元,导致顾客都去人家店里吃了,他的店铺冷冷清清,男子上门讨要说法,没想到,对方却称她是总代理,拿货合法合规,网友:这不就是损人不利己的事? 这事儿让我想起前两年济南大学食堂那场“泡面大战”。 当时六食堂有个大叔专门给学生煮泡面,学生自己买面带过去,加工费就收五毛钱。 热汤热灶的,还能加青菜鸡蛋,学生党都爱往他那跑。 结果学校超市不乐意了,硬是把大叔摊位撵走,转头自己卖起了十块钱一碗的泡面。 学生气得直骂街:“超市泡面卖得比外卖还贵,当我们冤大头呢?”可骂归骂,晚上赶作业饿急眼了,还不是得捏着鼻子掏钱。 现在想想,这世上的生意经啊,有时候就跟小孩抢糖似的——见不得别人嘴里甜。 你说那超市要是当初跟煮面大叔合作,薄利多销把量做起来,不比现在让学生背后戳脊梁骨强?
“真不地道!”5月20日,山东济南,一男子开了3年的面馆,小碗面的定价为9元,没
艾尚读书
2025-06-21 18:2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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