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时,浙江金华一带的穷苦人家,生了女婴,大多会选择溺死,让人心中不忍。 官府为

吴仁磊说 2025-06-25 15:00:17

清朝时,浙江金华一带的穷苦人家,生了女婴,大多会选择溺死,让人心中不忍。 官府为此想了很多办法,都难以阻止。阮元做了浙江巡抚后,终于想办法刹住了这股不好的风气。 阮元到任后,发出公告,凡是穷苦人家生了女儿的,只要到郡学中报到注册登记后,就可以得到一两的喜银。这些银子都是阮元自己的俸银捐出来的。 为了避免一些人领了喜银后又溺杀女婴,阮元又规定,一个月后,父母必须再带女婴来郡学中核验。无法核验通过的不但要退回喜银,还要追究责任。 这样,父母至少要养育女婴一月,和女婴已经有了感情,就不忍心再溺死女婴了。

中原地区自古就有溺杀女婴的传统,其原因在于“男尊女卑”、“重男轻女”的思想。《韩非子》中就曾记载说:“产男则相贺,产女则杀之”。 对于古人来说,女孩既不能入仕光宗耀祖,又不能经商为家庭创造财富,更重要的是还不能为自己家庭传宗接代,辛苦养育十多年,便宜了别人家。 富裕家庭还好,不喜欢女婴,但还能养育,穷苦人家大多就会选择在出生后就溺杀女婴。这种情况,导致中原地区男女比例严重失调。 清朝入关后,极力反对这种溺杀女婴的情况,出台了很多措施阻止溺杀女婴。 阮元的这种方法,通过发放喜银的方式,让女婴不至于一出生就被溺死,待一月后,人性中善的一面使得父母再不忍心抛弃女儿了。 阮元算是做了一件功德无量的事。

0 阅读:43

评论列表

深渊传说

深渊传说

1
2025-06-25 17:04

听说代英的马格尔尼跑去给乾隆祝寿时发现当时的北京城很多死婴。乾隆爷咋不发发善心呢?

吴仁磊说

吴仁磊说

欢迎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