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沦为洗钱“工具人”获刑8个月 洗钱这事儿危害可太大了,最近就有不少相关案例。成都一男子杨某,以为自己是“黄金搬运工”,结果成了洗钱“工具人”。他在明知转账款项来源存疑时,还用电信诈骗来的27万买了金条,最后因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被判有期徒刑8个月,缓刑一年,还得交2000元罚金。 无独有偶,榕江一男子杨某某,给他人提供银行卡转移违法资金,获刑一年八个月,还被罚款6000元。这俩案例都在提醒大家,别被蝇头小利迷惑,不然一不小心就成了犯罪的帮凶,到时候可就得不偿失了。
总算有个正面案例了!
【17评论】【3点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