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bubu 这事干的真没格局! 最近,Labubu火了!而出于对它的热爱,成都人民将Labubu作为创作灵感涂鸦在了成都市锦江区书院西街的墙上,用来欢迎全国人民!甚至把它和大熊猫“花花”的涂鸦放在了同一水平! 而这面墙的原主体部分,就是花花的涂鸦!这次,成都人也是暂时用Labubu的涂鸦代替了熊猫界大明星“花花”。 如果没有用做商业价值的话,这本是双赢的好事! 但,Labubu的母公司泡泡马特(POP mart)却不干了,在该涂鸦的账号下开启了维权,并称未经授权、随意使用Labubu的肖像是侵权行为! ———————————————————————— 而对此,网友们的看法也不一样: 维权派认为:涂鸦放确实未经授权,泡泡玛特应该维权!关键是,Labubu并非成都的特色,代表不了成都!大家更喜欢“花花”! 逍遥派认为:Labubu不应该上纲上线!毕竟此次涂鸦只是城市宣传,并未用做商业用途,泡泡玛特不应该这么小气! 而笔者认为: Labubu维权并没有错,泡泡玛特作为一家商业型公司,本就靠卡通形象设计和产品销售盈利,人家也申请了知识产权专利,本就拥有使用权!这种商业产品,无论如何都不应该在未经授权的情况下使用! 但,对方毕竟也只是用于城市宣传,并非实质上的用于商业用途!作为深受大众喜爱的Labubu不应该如此严格,完全可以和当地联系来一次联名涂鸦,这样既达到了商品宣传的目的,又成为了城市的名片,简直双赢! 大家觉得呢? ~~~~
成都的荔枝价格相差好大,有3.5元1斤的,也有6元,8元和12元1斤的。昨天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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