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男子花6000买了部手机,用了7天,就以质量问题为由申请退货退款,卖家觉得

牧童的娱论 2025-06-29 14:11:34

北京,男子花6000买了部手机,用了7天,就以质量问题为由申请退货退款,卖家觉得不对劲,一查发现,男子从2017年起,至今在他家产生210起售后单,经常买完用一段时间就退。卖家这次学聪明了,直接拒绝退款,结果被男子反手告上法院,要求退还货款。法院判了。 信源:环球网报道 6月13日,李某通过某知名电商平台购买了一部价值5999元的高端智能手机。6月20日,他以“手机卡顿、系统不流畅”为由,申请退货。由于正值七天无理由退货期,平台初步并未设防。 商家本打算按流程走,但负责售后的客服经理忽然觉得不对劲。 这个名字,这个地址,似乎太过眼熟。他一查后台,顿时愣住了——李某,从2017年开始,居然已经在他们店铺提交过210单售后申请,平均一年30次,几乎是“月月换新”。 更诡异的是,李某每次退货理由五花八门,从“屏幕发黄”“系统卡顿”“颜色不喜欢”“电池续航短”到“家人不让买”等等,几乎把所有理由都试了个遍。 店主立刻警觉,调取了部分退货商品的照片,发现多数商品使用痕迹明显,甚至部分手机还有划痕、使用记录和贴膜痕迹。 商家随即联系平台客服,提交了完整证据材料:用户历史下单记录、退货理由、产品照片和快递轨迹信息。 在等待平台处理期间,李某如往常一般,将手机原包装装好,用快递退回。 但这一次,他没想到,商家专门安排了监控全程的仓库签收,并拍摄了开箱视频。视频显示:这部手机的外观有划痕。所以商家拒绝了退款。 李某没想到会被“卡住”,情绪激动之下,直接将商家告上法院,要求依法履行七天无理由退货承诺,退还手机货款5999元,并赔偿快递费用与精神损失费共计500元。 案件很快进入审理阶段,北京市海淀区法院受理此案后,要求双方提供证据。 庭审中,商家提交了厚厚一叠材料,包括李某历年来的订单记录、退货申请截图、商品状态照片、商品使用痕迹说明及物流信息等。法庭震惊地发现,李某: 自2017年起在该商家累计购买商品超260单,其中退货210单,退货率高达80%; 涉及品类包括手机、耳机、智能手表、剃须刀、游戏机、平板等电子产品; 多数退货商品存在明显使用痕迹,如:开机记录、绑定信息、屏幕划痕、原包装丢失等; 部分退货申请中甚至填写了“家人不喜欢”“买错了”“想换颜色”等模糊理由。 商家代理律师指出:“李某并非真正为了‘不满意’,而是将退货作为免费使用手段,涉嫌利用制度牟取不当利益。” 李某在法庭上则辩解称:“我只是一个普通消费者,七天无理由退货是平台规定,我有权使用它。商家现在这样做,是在打压消费者权利。” 法院在审理中发现,本案的关键在于七天无理由退货制度的滥用问题。 该制度原本是为了保护消费者在网购过程中无法试用商品而设置的权益保障机制,但若被个别人“反复利用”,就会造成不公平甚至扰乱市场秩序。 法院指出: “无理由退货不等于无条件退货,尤其是消费者存在反复、持续、大规模利用该制度的行为,已构成违背诚信原则的恶意行为。” 法院还特别引用了《民法典》第509条关于诚信履约的相关条款,认定李某并非因商品本身质量问题退货,而是出于“临时使用后再退”的目的,严重违背交易诚信。 2025年6月20日,法院正式作出判决: 驳回李某提出的退货退款请求;支持商家拒绝退款的决定;鉴于本案为消费纠纷,不支持李某提出的精神损害赔偿请求. 李某自以为聪明地“薅羊毛”,借用制度漏洞七年如一日地“免费试用”。但所有看似轻松的便宜,背后都在消耗别人的耐心与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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