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死神赛跑!”贵阳,一男子骑着摩托车停靠在某饮料店门口,两把寒光闪闪的菜刀竟从

贰号生活馆 2025-06-30 14:17:44

“与死神赛跑!”贵阳,一男子骑着摩托车停靠在某饮料店门口,两把寒光闪闪的菜刀竟从高空呼啸而下,其中一把狠砸中摩托车,刀身猛力反弹,紧贴男子的头部位置掠过,男子惊骇抱头躲避,侥幸逃过一劫。监控拍下全程:菜刀砸地崩角,路面留痕,触目惊心!网友怒斥:“这是谋杀!” 警方火速介入,正调取监控锁定抛物住户。   2025年6月29日,据华商报大风新闻报道,近日,花溪区一条繁华的街道旁,一家饮料店生意正忙,行人车辆川流不息。男子李强(化名)正驾驶着他的摩托车,停靠在饮料店门口。   突然,一阵异样的破空声尖锐地撕裂了街道的喧嚣!电光火石之间,两道刺眼的金属寒光如同死神掷出的飞镖,从高空以惊人的速度直坠而下!   “哐当!!!” 一声刺耳巨响!其中一把菜刀不偏不倚,狠狠砸中了李强的摩托车。巨大的冲击力让沉重的菜刀瞬间反弹,擦着李强的头部边缘,“咣啷”一声砸落在柏油路面上,溅起点点火星。另一把菜刀几乎同时重重砸在离李强不远处的地面上。   这突如其来的致命袭击,让李强的大脑一片空白。出于本能,他猛地松开握把的双手,死死抱住自己的头,身体蜷缩着向一侧躲避!其他路人也是在反应迅速逃离。   他脸色煞白,缓了缓情绪,李强和迅速围拢过来的路人、店员看到了更令人后怕的景象:坚硬的水泥地上,赫然躺着两把明晃晃的家用菜刀!其中一把的刀尖或刀角在猛烈的撞击中已经崩断,碎片散落一旁,无声地诉说着刚才撞击的猛烈程度。柏油路面也被砸出了明显的凹痕。   网络流传的监控视频清晰地记录下了这惊险万分的瞬间:从天而降的菜刀、李强抱头躲避的惊惶、反弹坠地的凶器……每一个画面都冲击着观者的神经。   事件迅速在网络上发酵,网友们在震惊与愤怒之余,纷纷谴责这种罔顾他人生命安全的行为,并强烈要求警方彻查。   110接警中心及网警中心均表示已关注到相关视频,将介入调查,并表示警方有能力通过调取周边监控锁定具体抛物住户。   对此,有网友说,这不是意外!两把菜刀同时精准砸摩托?鬼才信! 就差0.1秒,那就是一条命啊!必须严惩凶手!   也网友认为,不是没砸到人吗?摩托车坏了赔钱就是了。至于上纲上线要抓人判刑?批评教育下算了。   那么,这件事从法律角度如何评判呢?   1、涉案两把菜刀是“高空抛物”还是“高空坠物”?行为人是故意还是过失?   《刑法》第14条规定,故意是指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包括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   第15条规定,过失是指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   监控清晰记录两把菜刀几乎同时、呈一定轨迹落下并精准砸向路面/摩托车。这与单件物品意外滑落或放置不稳滚落的随机性、分散性特征存在显著区别。   两件同类、高密度、具锋利刃口的物品同步坠落,且落点相对集中,其运动轨迹更符合人为施加初始作用力(即“抛掷”)的特征。   菜刀作为高危险性、高重量、日常严格管控的厨房用具,其存放位置通常在室内案台或刀架。两把菜刀同时出现在窗口附近并“意外”坠落的可能性极低。   即使需要临时放置或清洁,对如此危险物品在临街窗口的操作,正常人都应保持高度警惕。行为人如辩称“不慎滑落”,需合理解释为何两把刀同时出现在易坠落位置且同时失控?   事发于临街饮料店门口,属典型人流、车流密集的公共空间。任何心智正常的成年人,对此环境的风险应有清晰认知。   高楼向公共场所抛掷重物、利器,其可能伤人的后果是必然且紧迫的,行为人对此的“明知”无需特别证明,是生活常识的推定。   因此,本案中更倾向于是“高空抛物”,而行为人或至少是间接故意的“抛掷”行为。   2、涉案人员是否构成犯罪?   《刑法》第291条规定,从建筑物或者其他高空抛掷物品,情节严重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涉案两把菜刀系金属材质,其物理特性(重量、硬度、锋利刃口)决定了其下坠动能巨大,对人体(尤其头部、颈部)具有极高的穿透力和杀伤力,远非塑料瓶、纸巾等普通生活垃圾可比。   菜刀直接命中行驶中的摩托车,反弹点紧贴骑手李强头部,其危险性精准作用于特定个体,造成“差之毫厘” 的死亡/重伤结果。   摩托车被砸损是实害结果,直观证明了冲击力之巨。若此力作用于人体,后果不堪设想。   李强未受伤具有极大偶然性,不能因结果幸运而否定行为时危险已达到“千钧一发”的紧迫状态。   同时,抛掷瞬间,楼下行人、车辆、店员均暴露于致命风险下,危害对象具有不可控的广泛性。   基于此,涉案人员可能构成高空抛物罪,但其系针对李强,则可能构成故意杀人罪(未遂)。

对此,大家怎么看?

0 阅读:11
贰号生活馆

贰号生活馆

贰号生活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