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男子和女友出去旅游,为了穿着凉快,女友在网上花49.9元,为他买了2条短裤

贰号生活馆 2025-06-30 14:21:42

重庆,男子和女友出去旅游,为了穿着凉快,女友在网上花49.9元,为他买了2条短裤。岂料,在景区游玩时,突然发现短裤前面撕开个口子,好巧不巧的,位置极其尴尬,同时里面浅色的裤衩露了出来。男子恨不得马上想找个地缝钻进去,悲催的是,景区里还没有卖短裤的地方,男子只能用女朋友的包遮掩着。他觉得颜面扫地,回到家后,就找到商家讨要说法,商家表示愿意退款,还说补偿给男子10元钱,但要求男子给个好评。男子怒了:我不退款,你穿漏洞的短裤出去走一圈,发个视频给我,我就给你好评。

据重庆天天630,6月29日报道,女友给男子花49.9元买了两条裤,刚穿上就变成了开裆裤,让男子丢人丢大发了,事后,商家要好评,引发热议。

小李和女友准备去西安旅游,女友想着游玩穿着舒服凉快很重要,于是,就在网上给小李,花49.9元买了两条短裤。

6月24号,小李美滋滋地穿上新裤子,雄赳赳气昂昂地和女友奔赴兵马俑博物馆,准备开启一场历史文化之旅。

可谁能料到,下午5点钟,一通来自女朋友的“紧急情报”打破了这美好的氛围。

“喂!你这裤子咋长那么大个口子!”小李低头一看,新买的短裤前面赫然出现一条几十厘米长的口子,直接变成了“开裆裤”,里面浅色的内裤也露了出来。

小李瞬间脸红成了猴屁股,尴尬爆表,恨不得找个地缝钻进去,脚趾头都快抠出三室一厅了!

发现这“社死”状况后,小李的第一反应就是赶紧买条新裤子遮羞。

然而,景区到外面的商店还有十几公里的距离,这可把小李难住了。

更要命的是,他还得担心短裤继续崩线,那场面,简直不敢想象。

没办法,小李只好把女朋友背上了,拿着包包在前面挡着,夹着裤裆走路,一步一步小心翼翼地挪动,反倒引起了路人的侧目,他觉得自己颜面扫地,从来都没觉得这么丢人过。

小李丢脸丢大发了,自然气不打一处来,回到家后,就找商家讨要说法。

商家倒是也爽快,直接就表示退款给他,还说会补偿给他10元钱。

小李想着商家也算诚恳,就算了吧,可后面的话差点没把他气吐血。

不仅如此,商家还要求小李给个好评,小李想着这不是拿消费者当傻子耍呢吗?都这样了,还有脸要求消费者给好评?

小李怒不可遏的说:我不要你退款!有本事你把这烂裤儿穿上走一圈,录个视频给我,我就给你好评!

随后,小李在电商平台上查阅这个店铺的商品评价区。

不看不知道,一看吓一跳!原来,和他有相同遭遇的消费者不在少数,大家纷纷吐槽:“这裤子穿第一天就开了裆,质量也太差了吧!”

小李这下更来劲了,他坚定地认为,虽然短裤价格便宜,但穿一天就开裆,这妥妥的是质量不过关,商家必须给个合理的解释!

目前,该电商平台表示会对这一情况展开调查处理。

平台也明确表示,对于商家有着相应的监管措施,一旦发现商家存在违规行为,必定会进行处罚。

这件事曝光后,网友给出了不同看法,有人说,好货不便宜,便宜没好货,这就是贪便宜的结果,怨谁呢?

还有人调侃说:原本只有几个人知道,这下上了新闻,全国人民都知道了,丢人真是丢大发了。

《产品质量法》第26条规定:产品质量应当符合相应要求。

这款短裤穿一天就开裆,明显不具备产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属于不合格产品 。商家将这样的产品销售给消费者,违反了法律规定,需承担产品质量责任。

并且,该短裤在穿着过程中突然开裂,使得小李在公共场合陷入尴尬境地,间接对其人身权益造成损害,侵犯了小李作为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小李不仅有权要求退款,而且有权要求合理的赔偿。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 。

商家明知短裤质量差,却以退款补偿换取好评,这明显是欺诈行为,小李不仅有权退款,而且有权要求3倍赔偿,因49.9元的三倍不足500元,小李有权要求500元赔偿。

信源—《重庆庆天天530》-2025-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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