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刘先生去洗浴中心本想好好放松,凌晨2点多女技师推销加钟被拒后,竟嘲讽他没钱还出来玩。换技师后,刘先生被先前的女技师用开水烫伤多处,看病花了4000元。女技师却称刘先生非礼她,自己是在倒茶赔罪时刘先生打翻的。经理还说女技师精神有问题,双方各执一词,警方已介入。
据了解,刘先生那阵子工作忙得晕头转向,整个人就像被抽干了一样。好不容易有个休息日,他寻思着去洗浴中心好好放松放松,享受一下。
当天晚上,刘先生来到了一家看起来还不错的洗浴中心,办好手续后就进了包间,满心期待着能在这里舒缓一下。
凌晨2点多的时候,女技师进来了。她一开始手法还挺娴熟,刘先生闭着眼睛,感受着那恰到好处的力度,心里还挺高兴,觉得这钱花得值。
可没想到,没按多久,这女技师就开始扯闲篇了,一个劲地推销加钟服务,还介绍各种额外的项目,说加钟能享受更好的服务,能让刘先生更舒服。
刘先生心里琢磨着,自己就图个简单放松,没必要花那么多钱,于是就客气地拒绝了,说:我就按正常的来就行,不用加钟了。
然而,这女技师就像没听见似的,继续不依不饶地推销,还一个劲地说加钟有多划算,机会难得。
刘先生被她吵得实在心烦,皱着眉头说:我真的不需要,你别再说了。
没想到这女技师脸色瞬间就变了,轻蔑地撇撇嘴,嘲讽道:没钱你还出来玩什么玩,真是浪费我的时间。
刘先生一听这话,觉得这女技师太过分了,自己来消费是享受服务的,不是来受气的。刘先生气得脸都红了,大声说:我不买单了,你们这服务太差劲了。
这时候,经理满脸堆笑地过来了。一个劲地给刘先生赔不是,还解释说这女技师是新来的,不懂规矩,让刘先生别往心里去。
表示马上给刘先生换个技师,刘先生这人比较心软,想着大家出来打工都不容易,而且自己也不想把事闹大,就勉强同意了。
经理换了个技师后,刘先生本以为能安心享受按摩了。可他刚眯着,刚要睡着时,突然一阵剧痛从身上传来,整个人从床上弹了起来。
睁眼一看,刚才那个女技师正拎着个开水壶,全浇在他身上,他的头上、胳膊、肚子全是烫伤,皮肤瞬间变得通红,还起了好多水泡。
刘先生疼得直打滚,嘴里不停地喊着:“你干什么,你是不是疯了!”
女技师浇完水,把开水壶一扔,扭头就走,嘴里还嘟囔着:谁让你欺负我。
刘先生穿上衣服,跌跌撞撞地跑到医院。检查治疗可花了不少钱,光医药费就高达4000多元。刘先生躺在病床上,越想越气,他觉得这女技师就是故意报复他。
刘先生觉得洗浴中心必须得给自己一个说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于是,他出院后就去找洗浴中心的负责人讨说法。可没想到,这负责人的态度让他心灰意冷。
负责人一脸无所谓地说:“这事我们得调查调查,你也不能光听一面之词。”刘先生听了这话,气得直跺脚,这明摆着就是不想负责嘛。
更让刘先生没想到的是,女技师却另有说辞。她称刘先生非礼她,她拒绝后刘先生还赶她走、不买单,她是想倒茶赔罪,结果刘先生自己不小心打翻了茶水。
刘先生听了这话,气得直跳脚,他坚决否认自己有这样的行为,双方为此吵得不可开交。
据了解,监控里虽然看到女技师拎水壶进屋,但到底是倒茶还是烫人,没证据谁也说不清。
1,女技师用开水烫伤刘先生的行为,如果最终查明是故意而为,就涉嫌故意伤害了。
根据《刑法》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具体到本案中,女技师的行为导致刘先生多处烫伤,如果伤情鉴定达到轻伤及以上标准,就构成了故意伤害罪的立案条件。
就算伤情较轻,不构成刑事犯罪,女技师也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
按照《民法典》中关于侵权责任的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女技师故意用开水烫伤刘先生,侵犯了刘先生的健康权,刘先生有权要求女技师赔偿医药费、误工费、护理费等各项损失。
2,洗浴中心在这件事中也难辞其咎。洗浴中心作为经营场所,有义务保障消费者的人身安全。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经营者应当保证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
女技师是洗浴中心的工作人员,其在工作过程中对刘先生实施了伤害行为,洗浴中心存在管理不善的过错。
因此,洗浴中心应当与女技师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刘先生有权要求洗浴中心和女技师共同赔偿自己的损失。
3,还有一点值得注意的是,女技师称刘先生非礼她这一说法
如果女技师是故意捏造事实诬告陷害刘先生,情节严重的,还可能涉嫌诬告陷害罪。
根据《刑法》规定,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意图使他人受刑事追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现在双方各执一词,真相到底如何还需要等待警方的调查结果。 您对这件事有什么看法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