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渝中区,女子和丈夫下班买了5袋50斤大米,付完钱还没把大米拿出店外,店员就发

阅微札纪 2025-07-08 15:25:45

重庆渝中区,女子和丈夫下班买了5袋50斤大米,付完钱还没把大米拿出店外,店员就发现大米已经过期,提出更换!女子不愿意,要求十倍赔偿!两人争执不下,等待老板处理,谁料,没多会来了一名男子,拿着铁锹就往女子和丈夫身上砸,导致女子和丈夫双双住院。事后超市回应,打人者是老板也是员工,女子是职业打假人!

那天傍晚,冯女士和丈夫像往常一样下班后直奔附近的超市。

因父亲的70大寿将至,家中宴客众多,冯女士打算大办一场热热闹闹的寿宴。为了备足食材,她特地到超市采购,准备挑选一些米面油等大宗物资。

走到粮油区,冯女士一眼看中了店里正在促销的一款大米——“福康优质东北大米”,一袋50斤,五袋一共250斤,价格也相当实惠。

她当场便刷卡付款,将大米堆在收银台旁边等着丈夫来搬。

就在这时,收银员结完账正准备打印发票,突然发现大米袋子上的生产日期有些不对劲——2023年6月10日。她赶紧查了下系统,发现这批米早已超过了食品保质期,属于过期食品。

收银员赶紧叫来店员查看,并向冯女士解释,愿意立刻帮她换新货,或者全额退款。冯女士听后一怔,随即冷静地说道:“这米都过期了,你们不仅不能卖,还违法了。”

她拿出手机开始拍照取证,然后掏出手机里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指出该法第55条明确规定:经营者明知或应知商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仍然销售的,应承担退一赔十的赔偿责任。

“我要十倍赔偿,不换!”冯女士态度坚决。

这下,现场气氛一下紧张起来。店员连连解释,说是仓库管理失误,并表示没有故意欺诈。

但冯女士不为所动,一口咬定超市要依法赔偿自己五袋大米的十倍价值。超市员工无奈之下只好请来负责人处理。

十几分钟后,一名中年男子气势汹汹地冲进超市,手里竟然还拿着一把铁锹。

众人一愣,只见男子一言不发,挥舞铁锹便朝冯女士和她丈夫劈头盖脸砸了过去。冯女士措手不及,脑门上被砸出一道血口,丈夫也躲闪不及,手臂被砸得骨裂,当场痛苦倒地。

顾客们见状惊叫四起,纷纷后退报警。冯女士捂着头,浑身是血,靠在货架旁边呻吟;她丈夫强忍剧痛护住她,一边挣扎着喊救命。

十几分钟后,120急救车赶到,夫妻俩被紧急送往医院抢救,经诊断,冯女士头皮撕裂、脑震荡,丈夫右臂骨折、肋骨受伤,需住院治疗。

警方随后赶到,将持械伤人的中年男子带走调查。让人震惊的是,这名男子正是该超市的实际老板——刘某。

面对警方质问,刘某语无伦次,一会说冯女士是“故意找茬”,一会又自称“自己有病”,甚至开始情绪失控,趴在地上哭闹。

到了第二天,超市方面终于做出回应。他们承认打人者正是老板刘某,但随后“甩锅”:刘某近年来精神状况一直不稳定,还曾在精神病院住过几次院。

负责人表示,刘某行为虽失控,但他本人有精神病史,不应按正常人对待。

话锋一转,超市还抛出“惊人指控”——他们称冯女士并非普通顾客,而是职业打假人,过去一年多曾多次出现在各类商店中“挑刺索赔”。

并称她此前也曾在附近一家食品店索赔过,甚至列出了一串记录。

“如果是正常顾客,我们肯定道歉赔偿,但她是来找茬的,我们绝不会让步!”一名店员甚至公开放话。

对此,冯女士通过律师做出严正回应:“我不是职业打假人,更不是故意索赔敲诈。我只是一个普通家庭主妇,为父亲寿宴采买食材,却被一通铁锹砸得住了院!”

她还向媒体公开展示了自己的采购清单、父亲生日邀请函、以及事发当天超市的监控录像。

她表示,打假的确重要,但今天这件事,她根本没抱着“挣钱”目的,而是希望商家对消费者负责。

“你卖的是吃进嘴里的东西,是人命关天的大米,出了问题还反咬一口?”她说到最后几乎哽咽。

此事一经媒体曝光,立刻在网络上引发巨大反响。不少网友表示支持冯女士,谴责超市暴力行径:

“哪怕是职业打假人,那也不是被铁锹砸的理由!”还有人质疑:“精神病患者可以当超市老板,还能持械伤人,谁来保护普通消费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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