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父亲是独生子,我奶奶便收养了邻村的一位女孩,这就是我的姑姑。她比父亲小十多岁,父亲十几岁外出谋生后,姑姑便成了爷爷奶奶唯一的掌上明珠。即便物资匮乏的年代,家中所有好的东西都优先满足姑姑的需求,爷爷奶奶视她如己出。
由于与姑姑生父母家同村,奶奶与他们家一直保持着密切的联系。后来,姑姑和父母双方都组建了家庭,有了各自的孩子。每年大年初二,姑姑都会回乡祭拜爷爷奶奶。我们长大后,听闻一些传闻,说姑姑每年回乡途中,在通往生父母家岔路口时,曾犹豫过是否该去看望亲生父母,但姑父总是劝她来我家,最终她还是遵从了丈夫的意愿。
爷爷奶奶去世后,大年初二,我们再也见不到姑姑来拜年了。她回到了生父母身边,起初亲情融洽,可后来却渐生嫌隙。姑姑曾心生怨怼,埋怨亲生父母将她送养,并表示:“你们虽是我的亲生父母,却从未抚养我长大,我不会尽赡养义务。”
过去,孩子多,养不起就送人的现象并不少见,这些被送养的孩子,或多或少都留下了心理阴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