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大法律系男学生 疑用AI制 700 张色情照 指涉至少 20 名同学及朋友
港大回应男生AI做700多张不雅照
有3名网民作(12日)于社交平台发文,指控一名香港大学(港大)法律系男学生,疑似利用网上免费人工智能(AI)软件,于未经同意下,利用包括 3 名事主在内,近 20 至 30 位女性于社交媒体发布之近照,生成祼露色情照片。相关帖文声称该名男学生的电脑中,存有共约 700 张色情照,部分人疑为该男生的同学、师长及朋友等。
根据帖文声称,该男生早于本年 2 月中,被发现于电脑存有多名女性的裸露色情照片。文中声称男生曾承认使用网上免费AI软件生成色情照,并以相识女性于社交媒体上发布的近照作素材,怀疑被加工的色情照及素材数量逾 700 张,其中涉及 20 至 30 名女性,部分为该男生的朋友、同学及师长。帖文又声称,部分女性与该男生关系亲近友好,部分则点头之交,亦或一面之缘,而一众女事主均从未授权该男生使用相关个人照。
文中提及事件曝光后,男生曾尝试联络部分人致歉,并于阐述事件期间,指受害女性应只有 5 人,文中提及当中有两人已获当面致歉,另外与3人之约谈则「不了了之」。
帖文又提及,有学生于本年 3 月向校方通报,指控男生的行为触犯《香港大学条例》规程中的「胡闹」(Ragging),即「羞辱另一名学生或使其受到嘲弄」等,冀该男生受到惩处。帖文指校方期后曾向双方作出了解及谘询法律意见,终认为男学生未有触犯《香港大学条例》,随后向男学生发出警告信及口头惩戒作罚。但部分人认为相关惩处不足,当中亦有人批评校方收到举报后,续安排事主们与该男生一同上课,使众事主承受心理压力。
帖文指有人曾提出男学生与女事主们不应再一同上课,惟校方指「受害人遍布各导修组别」,终仅能在学期里最后一节导修课前,邀请两名事主出席其他课节。
校方昨(12日)发声明回应,表示已向事主男生发出警告信,要求男生向受影响同学正式道歉。港大又表示,校方有与受影响学生沟通,基于保障学生福祉考虑,在多方面作出适当安排,包括课堂安排。
根据香港《刑事罪行条例》第159AB条
- 核心要件:任何人出于性目的制作他人私密影像,且未经当事人同意,即构成犯罪。
-本案适用:
- 该男生使用女性社交媒体照片生成裸露图像,属于制作私密影像;
- 女性未授权使用其肖像(即使公开照片亦不视为同意被用于色情目的);
- 行为出于性目的(供个人幻想)。
- 刑罚:最高监禁5年。
- 关键点:**是否传播不影响定罪**,只要制作行为本身未经同意且出于性目的即属违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