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离婚后选择带娃,要求丈夫每个月给3000生活费,但是后来丈夫工资加到了8000,。女子一想,这不行,必须要给5000,而丈夫却不同意。 随后,女子直接将丈夫告上法院,结果法院判了:孩子满5岁,每月1500就够。这事儿看着拧巴,其实藏着个理儿——抚养费不是“工资提成”,更不是一方的“摇钱树”。 它该是孩子基本生活的保障,不是给某一方贴补家用的。双方都有养娃的责任,不能觉得对方挣钱多就该多掏。你觉得这抚养费的“尺子”,该怎么量才合理?
女子离婚后选择带娃,要求丈夫每个月给3000生活费,但是后来丈夫工资加到了800
大虾会所
2025-07-13 19:0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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