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深夜通报,摔坏记者拍摄设备的湖南线缆厂老板已被刑拘,具体罪名是涉嫌故意毁坏财物罪,他终于为自己的嚣张暴戾付出了沉重的法律代价! 42岁的谢某某,能成为线缆厂的法人代表,称得上是事业有成。据公开资料显示,这家企业成立于12年前,产品种类繁多,年营业收入高达2000万,还曾多次获评高新技术、科技型、创新型企业。 不过早在2017年,它们就有过生产伪劣产品的前科,被官方没收不合格产品并罚款17余万后,还曾当做十大典型案例进行负面宣传。 没想到现如今“旧疾复发”,又将不合格产品拿出来售卖,幸好电工眼尖、陈先生心细,这才用两份报告证明产品的确有问题,没留下安装后短路起火的安全隐患。 谢某某面对记者们的正常采访,突然恼羞成怒,将拍摄设备、眼镜等物品当众摔毁,整个场面看着十分嚣张暴戾。 根据《刑法》中的规定,故意毁坏财物罪量刑标准按数额和情节分为两级: 数额较大或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这两种数额的界限通常是损失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上。1台摄像机的价格较为昂贵,最低也得几万元,之前有消息称,被砸的记者摄像机价值20余万。如果真是这样,谢某某的刑期大概率就是3—7年了。 除了需要承担刑责外,相应的民事赔付、欺诈商品退一赔三、不合格产品的罚款,也都会一一进行,今后估计也不会再有人敢跟这家公司做生意了。 刑责留下的案底也会影响到子孙三代,究其根本,都是谢某某被利益蒙蔽了双眼,长期当老板嚣张惯了,这才将小事闹大,最终不可收拾…… 【关注@小讼言案 ,为您分享更多精彩】 (来源:新京报)
警方深夜通报,摔坏记者拍摄设备的湖南线缆厂老板已被刑拘,具体罪名是涉嫌故意毁坏财
德轩讲历史
2025-07-16 04:56: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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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观山人
抓得好,丢湖南人的脸
用户15xxx09
造假怎么处理
用户75xxx69
做这种假线真应该严惩!尤其是埋在地下坏了,极大隐患
禽兽哥
这下舒服了,公司黄了人进去了,可能过几年出来的时候老婆也是别人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