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14岁女孩在非机动车道上骑车时想超车,不料竟惹怒被超的男子,他边别车边骂女孩,还把女孩挤到机动车道上,让她险些撞上出租车,男子看女孩好欺负,更加得寸进尺,伸手就去拉拽女孩的胳膊,女孩一个趔趄直接倒在车流中。这时,一外卖小哥看不下去了,他冲男子说了一句话,引全网点赞! 7月15号,法治进行时报道,这天,一名14岁女孩骑着自行车在非机动车道上行驶。 她看到前方有个男子骑车速度不快,便想着从左侧超过去。 女孩这个想法其实也很简单,不过是日常骑行中再正常不过的举动。 可她怎么也没想到,这个再普通不过的超车行为,竟会引发一场可怕的冲突。 当女孩准备从男子左侧超车时,男子突然往左并了一下车,把女孩挤得有些措手不及。 女孩被男子的举动吓了一跳,赶紧摇了两下自行车铃,想提醒男子注意。 没想到,那男子不仅没有收敛,反而回头对着女孩破口大骂。 女孩彻底吓到了,她只是个14岁的孩子,面对这样的恶意,心里满是恐惧和委屈,只想赶紧离开这个危险的地方。 于是,女孩加快了骑车的速度,希望能尽快摆脱男子。 可那男子却不依不饶地追了上来,这一追,就是将近1公里。 一路上,男子多次用车轮去挤压女孩的自行车,把女孩一步步逼向机动车道。 机动车道上车辆来来往往,速度又快,女孩每次被挤过去,都感觉自己离危险近了一分,心里害怕得要命。 男子看女孩好欺负,越来越过分,他故意一用力,直接把女孩连人带车挤到了一辆出租车边上。 做完这些,他还不满意,又用手去拉拽女孩的胳膊,女孩一个趔趄,失去平衡,她的自行车直接脱手摔在了地上,人也差点摔倒。 此时路上车来车往,但凡哪个车没刹住,女孩都有被撞的风险。 此时的女孩,整个人都懵了,大脑一片空白,她不知道这个男子为什么要这样对她,她从头到尾没做过任何过分的举动。 就在这千钧一发之际,路过的外卖小哥孟先生看到了这惊险的一幕。 孟先生当时正忙着送外卖,可眼前这危险的场景让他瞬间停下了脚步。 他看到男子不停地别女孩的车子,把女孩逼得险象环生,他觉得这男子太坏了,就这么欺负一个小姑娘。 孟先生毫不犹豫地停好车,冲了过去。他大声警告男子:你赶紧走,否则报警! 那男子看到有人出来制止,可能也有些心虚,没有再继续纠缠。 孟先生赶紧上前查看女孩的情况,确认她没有大碍后,一直守在她身边,保护着她的安全。 女孩看到孟先生出现,心里顿时踏实了许多,那种恐惧和无助的感觉慢慢消散。 她感激地看着孟先生,虽然说不出太多的话,但眼神里满是感谢。 事后,警方迅速展开了调查,并通过调取监控画面、走访现场证人等,很快就锁定了42岁的李某某。 那么,从法律角度来看,李某某将会受到怎样的惩罚?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6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追逐、拦截他人的;其他寻衅滋事行为。 李某某在非机动车道上,对正常骑行的 14 岁女孩进行追逐、拦截。 他故意往左并车挤压女孩,在女孩摇铃提醒后不仅不停止,反而破口大骂,之后还疯狂追赶女孩近 1 公里,多次用车轮挤压女孩自行车,将其逼入机动车道。 这些行为符合“追逐、拦截他人”以及“其他寻衅滋事行为”的特征。 李某某的行为严重影响了公共秩序,给女孩的人身安全造成了极大威胁,属于情节较重的寻衅滋事行为。 因此,依据此条法律规定,警方对其处以行政拘留 14 日的处罚。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3条规定: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虽然李某某对女孩没有直接的殴打行为,但他在追逐、逼迫女孩的过程中,存在用手拉拽女孩胳膊等危险动作,导致女孩自行车脱手摔倒在地。 这种行为在一定程度上对女孩的身体造成了潜在伤害威胁,并且女孩属于不满14周岁的人。 如果进一步调查认定李某某的行为对女孩身体造成了实际伤害或者具有明显的伤害故意,那么李某某就可能触犯此条法律中关于殴打、伤害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的规定,将面临更严厉的处罚。 最后,这名42岁的男子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代价,而相关部门也对孟先生实施救助的行为进行了表彰奖励。 像孟先生这样,在他人遇到危险时能够挺身而出的人,值得我们每一个人点赞! 对于女孩的这场遭遇,你怎么看? 信源:法治进行时 2025-7-15
北京,14岁女孩在非机动车道上骑车时想超车,不料竟惹怒被超的男子,他边别车边骂女
茂彦学法
2025-07-18 17:32: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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