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奇葩!辽宁阜新,一女子与46岁的丈夫成婚之后就不安分,居然背着丈夫和26岁的男

六分知识 2025-07-18 18:24:19

真奇葩!辽宁阜新,一女子与46岁的丈夫成婚之后就不安分,居然背着丈夫和26岁的男子勾搭上了。其间,女子花钱十分大方,在相处不到半年的时间里就为对方花了将近80000元。女子的丈夫得知此事后,愤怒至极,便把妻子的情夫告上了法院要求还钱,法院是这样判的。

(信源:潇湘晨报)

46岁的张先生和妻子黄某于2021年7月结为夫妇。

这夫妻二人的感情此前一直挺好的,直到2024年,黄某遇见男子王大海后,她的心就彻底飘走了。

两人刚见面的时候,黄某就主动上前为王大海结账,还给他转钱。

黄某还向对方倾诉自己曾经为情所伤,前任是个健身教练,为那个人花了太多钱,如今自己却满身伤痕。

就这样,在获取了王大海的同情之后,两人就渐渐发展成了恋爱关系。

很明显,在黄某眼里,这个小男友比老公张先生强了太多。

黄某对于王大海极为疼爱,出去消费的时候,吃喝玩乐都由她买单。

就连王大海开播的时候,黄某也毫无顾忌地给他送大额礼物,还时不时地给他转账。

王大海还算有点起码的廉耻之心,在知道黄某已经成家之后,就提出分手,可是黄某因为爱得热烈,则不愿意分手。

然而,纸终究是包不住火,不久之后,黄某出轨的事情就被张先生发现了。

张先生毅然把王大海告上法院,要求他返还妻子黄某为他花出去的8万元夫妻共同财产。

1、婚姻,靠夫妻间的相互忠诚来维系稳定。

但很显然,黄某对婚姻不忠,在已经结婚的情况下,和王大海发展恋爱关系。

她的这种行为不但伤害了丈夫张先生的感情,还破坏了家庭的和谐与稳定,应该受到严厉谴责。

2、俗话说,一次不忠,百次不用!

对于像黄某这样拿着自己的钱养别人的人,也别指望她能对婚姻忠诚。

张先生继续这段婚姻的话,可能会遭受更多的伤害。

他完全可以以此为理由和黄某离婚,要求分得更多财产,从而维护自己的权益!

3、那么,张先生能不能向王大海要回黄某为其花费的财产呢?

《民法典》第1043条规定,夫妻之间应当遵守夫妻忠实义务。

如果黄某未经张先生同意,擅自将夫妻共同财产赠与王大海,用于维持不正当男女关系,这种行为就违背了公序良俗。

按照法律规定,这种赠与行为是无效的,张先生作为夫妻共同财产的共有人,有权依据《民法典》中关于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处理权的规定,要求王大海返还黄某赠与的相关夫妻共同财产。

法院经过对本案进行综合审理后认为,黄某在已婚的情况下和王大海交往,两人保持不正当关系,并且存在黄某向王大海转账的事实。

其中,有48000多元,像日常购物、吃饭、住宿等消费支出,并非是黄某赠与王大海的性质,所以对于这部分钱款,不予认定。

有23000多元的直播间打赏费用,张先生无法拿出证据证明是黄某直接打赏给王大海的,所以也不予认定。

从两人的转账记录来看,黄某向王大海转账共计14438元,王大海则向黄某转账7827元。

所以综合判定,黄某净向王大海转账6611元,对于这部分费用,王大海应当归还,驳回张先生的其他诉求请求。

有人说,娶妻娶贤就是这个理。如果家里娶进了一个丝毫没有责任感且三天两头将家里闹得鸡犬不宁的人,那么整个家庭都要遭殃,为此停滞不前。

俗话说,“贤妻旺三代”!一个懂得珍惜婚姻、敬畏责任的妻子,才是家庭真正的“福气”。

对此,你又怎么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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