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大妈带孩子坐地铁一顿挤,见没人让座,二话不说,硬把孩子塞到乘客身上,满嘴脏话,乘客质问大妈有什么资格指着别人鼻子骂?大妈一下炸了,扬言要去派 出 所,下车时,指着委屈哭泣的乘客大骂:虚伪!你刚才的嚣张劲呢?
7月22日中安在线报道,深圳某地铁四号线的车厢里上演了混乱不堪的一幕。
一戴眼镜,身穿紫色短袖的大妈,站在车厢过道,气势汹汹的指着座位上的乘客骂。
座位上是女乘客,看样子年龄二十多岁左右,拿着手机拍摄证据,质问大妈:“你有什么资格指着别人鼻子骂?”
大妈一手指着女乘客咬牙瞪眼,恶狠狠的说,咱俩下去,上派 出 所,别得理不饶人……
眼看着大妈要冲过去,一个身穿深蓝体恤的男子伸手把她拦住了,避免了大妈碰到座位上的女乘客。
这时,车厢里同样站着的一名穿蓝色衬衫,戴眼镜,斯斯文文的男士很礼貌的上前劝阻。
蓝衬衫男士面带微笑说:阿姨,抱个娃是挺累,人家上班也累。
大妈一看自己似乎不占理,赶紧狡辩道:(为了)孩子的安全啊!
蓝衬衫男士继续微笑劝说:你上来,啥也不讲,把孩子往人家身上一放,你这是礼貌吗?你让别人讲礼貌,你讲礼貌了没有?
不曾想,大妈还是态度强硬,一副誓不罢休的架势,还扬言咱们有公 安,有法院,那语气,好像她是受了委屈的那一方。
一番吵闹后,下了车,女乘客站在一旁委屈的直哭,边上有别的女子试图安慰她。
大妈一看又来劲了,指着哭泣的女乘客凶神恶煞的数落道,虚伪!虚伪!你虚伪在这呢,你刚才那嚣张的劲儿呢?
这到底发生了什么,站着的大妈怎么和坐着的乘客吵了起来呢?
据知情网友讲,这老太太上了车后,上来就一顿挤,把娃硬塞两名乘客身上,满嘴彪脏话,好像座位写她家名了,但凡正常点,人家也会让的。让是情分,不让是本分。
因为乘客劝说无效,警方已介入处理。
这事被发到了网上,网友们坐不住了,纷纷发表看法。
有人说,你看她不敢把孩子放在任何一个男性身上,她逮着年轻女孩欺负,真是把相由心生发挥的淋漓尽致。
这么大年纪吵架浑身充满力量,血气很足的样子,跳广场舞的时候劲劲儿的,坐车坐地铁就不行了。
大妈要去法院,可是她就没意识到是自己的错。
还有人说,两位男士勇气可嘉,真的遇到这种情况,在外被人欺负了,有陌生人能说句公道话,挺暖心的。
尊老爱幼是传统美德,但是要在互相尊重的基础上,但是,却被一些别有用心的人用来道德绑架。
出门在外都不容易,大妈觉得坐地铁没有座位,抱着孩子累,可以礼貌的和有座位的乘客商量,让对方让个座,态度好的话一般人都不会拒绝的。
可是,大妈没有问人家一声,就直接把娃放别人身上,这太不礼貌了,很让人反感。
从视频中没有看到孩子有多大,但是,不管孩子多大,大妈不问一下,就把孩子放在其他乘客身上,此做法不妥当的,所以,大妈做错了。
从法律方面,大妈将孩子硬塞乘客身上,构成侵权行为。
《民法典》第1010条规定:违背他人意愿,以言语、文字、图像、肢体行为等方式对他人实施性骚扰的,受害人有权依法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
大妈硬将孩子塞到有座位的乘客身上,她并没有征得乘客同意,该行为侵犯了乘客的人身自由权和身体权。
乘客有权拒绝他人未经同意的身体接触。
另外,大妈后续辱骂行为涉嫌侮辱他人人格。
让座是情分,不让是本分。大妈无权强迫他人让座,更无权辱骂或身体接触。
这件事中,大妈属于扰乱交通秩序吗?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3条第3款规定:扰乱公共汽车、电车、火车、船舶、航空器或者其他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秩序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如果,大妈和乘客争吵只是短暂地引起车厢内小范围的混乱,没有导致地铁运行出现异常,没有造成大量乘客的恐慌或者人身伤害,可能被认定为情节较轻,不一定会受到治安处罚,但仍属于违反公共秩序的行为。
然而,如果大妈的行为引发了其他乘客的围观、拥挤,甚至影响到了地铁的正常开关门或者运行,亦或造成其他乘客的人身伤害等较为严重的后果。
那么,就可能被认定为情节较重,构成扰乱交通秩序的违 法行为,会面临相应的治安处罚。
你对大妈把娃硬塞给有座位的乘客怎么看呢?欢迎评论区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