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风]“冤不冤!”北京,男子午休期间,陪公司领导打羽毛球,下场休息时却突然倒地,送医后抢救无效死亡,医院给出的死亡原因是“猝死”。公司提出工伤认定申请,人社部门调查后给拒绝了,家属不服提起诉讼,法院:“约球”是自发组织的,且无法证明与公司比赛有关,不属于工伤。 据7月18日百姓关注报道,一男子在陪领导打羽毛球时猝死,家属要求赔偿遭到拒绝。 李先生,是某公司的高级业务经理,2024年1月的一个普通午后,他和公司里的董事兼总经理赵某还有三名同事约定一起去公司附近的球场打球。 “赵总,球拍带了吗?”他笑着朝总经理赵某打趣。 “你小子怕不是憋着赢我。”赵某笑着说了一句,几人便结伴往公司后面的球场走去。 这场球约了好几天,李某平时加班多,难得有空松口气。 一起去的同事平日里在工作中打交道多,感情也不差,球场上一边挥拍一边聊天,气氛很轻松。 李某本就喜欢运动,动作麻利,球技也不赖,几轮下来,已是满头大汗。 李某喝了几口矿泉水,笑着拍了拍赵某的肩:“你这发球还是太软,下次我得带个新手来陪你。” 说着,李某坐到场边的长椅上,一只手撑着膝盖,另一只手还在擦汗。 谁也没想到,就是在那一刻,李某忽然身子一歪,整个人直挺挺倒了下去。 “小李?小李!”同事赶紧去扶他,只见李某面色发白,呼吸都感受不到了。 同事赶紧拨打了急救电话,几分钟后,急救车赶到,现场进行了十多分钟的心肺复苏,可仍没能挽回李某的生命。 最终,医院宣布抢救无效,李某死亡,年仅37岁。 李某的家属赶来时,整整一个走廊都是妻子的哭喊声。 李某的儿子还穿着小学校服,根本不敢相信自己的爸爸死了。 据后来的法医鉴定,李某死因为心源性猝死,排除他杀与暴力行为。 事发时天气闷热,加上他近两年体检报告中就提示过有心律不齐和早搏的问题,却一直未重视。 事件发生后,公司方面极为震惊。 公司主动提出为李先生申请工伤,希望家属能有些安慰。 但人社部门审核后,却回了一句:“不算工伤。” 这让李先生的家人完全无法接受,妻子张女士把人社局告上了法庭。 李某的妻子理由很简单:这不是普通打球,而是和工作有关系。 她说,这场球是公司董事赵总组织的,还是在公司准备羽毛球比赛的背景下进行的,活动的微信群也是赵总建的。 丈夫为工作参与锻炼,最后猝死在球场上,怎么可能撇得清? 可另一边,公司也有话说。 他们强调,这事儿是员工自发组织的,并不是公司安排的训练。 群里不只有公司人,还有外部朋友,打球这事谁提的、谁组织的,公司根本说不清楚,更谈不上什么“官方活动”。 于是,问题就出现在:这场羽毛球,是公司组织的,还是员工私下自发的? 法院最终给出了裁定,不算工伤,驳回张女士的起诉。 法院的意思其实很明确:真正被认定为“与工作相关的活动”,得有统一安排、明确通知、组织方明确等要素。 而李先生打球那天,并没有证据能证明是公司安排的,也不是为比赛做准备的“正式训练”。 说白了,缺乏关键证据,难以认定为工伤。 对此你怎么看? 信源:百姓关注
我们从北京大兴拉了一整车黄铜回来,总共33.8吨,用的是半挂车。结果卸货后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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