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因为男方性生活需求过大而离婚,这样的案例并不少见。 性需求不匹配,就好

焦大 2025-07-24 20:19:40

女子因为男方性生活需求过大而离婚,这样的案例并不少见。 性需求不匹配,就好比齿轮无法咬合,一方会痛苦不堪,一方则觉得索然无味。 我表姐当年离婚的时候急吼吼的,民政局门口甩了句“孩子归我房子归你”,结果转头就后悔了。 她老公婚前全款买的房,婚后俩人一起还了五年贷款,表姐本来能拿补偿款,可她当时气懵了没留证据,最后只算出来三万块。 现在带着孩子租房,天天念叨“当年要是找个律师掰扯清楚就好了”。 现在年轻人倒是聪明,我同事闺女结婚前非拉着对象去做财产公证,男方一开始不乐意,小姑娘直接怼:“你要是没歪心思怕啥公证?我这叫风险管控!”俩人为这事儿吵了小半年,最后男方妥协了,现在结婚两年反而过得挺踏实。 所以说啊,民政局那离婚协议不是过家家随便签的,尤其是房子车子存款这些实打实的东西。 有人觉得谈钱伤感情,可不谈钱最后伤的可不止感情——孩子上学、老人看病、自己租房,哪样不得用钱垫着?

0 阅读:4
焦大

焦大

欢迎大家关注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