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个月内俩次撞上同一人,同样的伤情,同一地点,碰瓷团伙因贪得无厌终于翻车 内蒙

皇甫勇来说事 2025-07-26 16:13:35

5个月内俩次撞上同一人,同样的伤情,同一地点,碰瓷团伙因贪得无厌终于翻车

内蒙古包头市昆都仑区人民法院近期审理了一起跨省“碰瓷”团伙诈骗案,该团伙在一年内流窜全国多个省市,专门针对无保险的三轮车司机实施诈骗,共作案33起,骗取钱款54万余元。这个团伙的落网说起来还是挺戏剧性的。 被害人肖某在5个月内两次在同一地点发生车祸,关键是俩次都是同一受伤人,同样的伤情,这未免太过“巧合”了!

事情是这样的,在2023年10月左右,肖某驾驶三轮车在包头市某乐园北门与一辆共享电动车“相撞”,车上两人(大龙、阿云)倒地,阿云声称右手中指受伤。 随后,自称家属的阿祥赶到医院协商赔偿,肖某支付了赔偿金。而且当他们收到赔偿金后还会给被害人开具收据。

巧合的是在2024年3月,在同一地点,肖某再次与同一辆共享电动车“相撞”,阿云仍然声称右手中指骨折。 当阿祥再次以“家属”身份出现时,肖某意识到这是同一伙人,随即报警。这一团伙的犯罪行为也被揭发出来。

他们这个团伙分工明确, 阿云每次都会提前自断手指(右手中指),扮演伤者(分赃30%)。 阿祥或大龙则负责驾驶车辆逼停三轮车(分赃20%),或冒充家属谈判(分赃20%)。 还有一个“老板”,负责团伙的食宿及作案地点选择(分赃30%)。 他们专门针对无保险的三轮车司机,利用其害怕担责的心理,诱导私下赔偿。

该团伙三名成员因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 阿祥被判有期徒刑五年七个月,罚金5万元。 大龙有期徒刑三年,罚金2万元。 阿云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罚金1万元。

自己掰断手指来碰瓷,33起,也就是这个人自己掰断手指33次,我去,是个狠人。这也提醒我们,遇到交通事故,应第一时间报警,避免私下协商赔偿。 对“伤者”急于私了、拒绝报警的情况要保持警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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