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2年5月27日,63岁的陈独秀于四川病逝后,给34岁的妻子留下遗嘱:“我死之后,你可自主改嫁,但有一事你要牢记在心。那就是不可用我名义去卖钱,教育部寄来的钱也不能动用,生活务求自立。”
陈独秀是谁?说起来,这位爷可不简单。他是新文化运动的大旗手,早年喊着“打倒孔家店”,还一手创办了中国共产党。不过1930年,为了躲避国民党的追捕,他隐居在上海熙华德路的一栋石库门楼房里。那时候,他已经50多岁,身体也不咋好,生活全靠写稿子维持。 就在这栋楼里,他认识了潘兰珍。潘兰珍比他小29岁,1908年出生在江苏南通一个穷苦人家。4岁那年,她跟着爹妈逃荒到上海,13岁就进了纱厂做童工,日子苦得没法说。后来她在英美烟草公司打工,租住在陈独秀家对门。两人慢慢熟络起来,陈独秀教她识字、背唐诗,潘兰珍帮他收拾家务,日子过得简单却踏实。他们还领养了一个女孩,取名潘凤仙,算是一家人了。
可好景不长。1932年10月15日,陈独秀因为身体不好在家歇着,结果被上海巡捕房抓了,押到南京老虎桥监狱。这时候,潘兰珍从报纸上才知道他的真实身份——原来自己男人是个大人物!她没犹豫,直接跑到南京,在监狱旁边租了个小破屋,靠给人缝补衣服赚点钱,一边照应着陈独秀。这一陪就是五年。1937年抗战爆发,陈独秀被提前放出来,两人结了婚,一起辗转到了四川江津。 到了江津,陈独秀的身体更不行了,靠着写点文章换稿费过日子。1942年5月27日,他在江津鹤山坪去世。临死前,他找来北大校友会的人何之瑜,口述了这份遗嘱。他叮嘱丧事要简单,还特意说了那几句话给潘兰珍:可以改嫁,但不能靠他的名头赚钱,生活得自己扛。他还把监狱里攒下的五只古瓷碗留给了她,算是对她以后生活的念想。
陈独秀走了,潘兰珍才34岁,日子却不好过。她没啥文化,又带着个孩子,怎么活下去?按照遗嘱,她没动过教育部寄来的那点钱,也没拿陈独秀的名声去换啥好处。她先在四川一个农场干了四年活儿,抗战胜利后回了上海,在一所小学食堂打工,一个人拉扯潘凤仙长大。 有人说她后来改嫁过一个抗战受伤的连长,但没多久那人就死了;不过更多说法是她压根没再婚,就这么咬牙撑着。她日子过得紧巴巴,但从没低过头。1949年春天,她查出得了子宫癌,10月31日走了,年仅41岁。她这一辈子,真就按陈独秀说的那样,自个儿撑了下来。 这份遗嘱听着简单,可细想想真不一般。那年头,女人没了男人靠山,日子多难过啊。陈独秀却让潘兰珍自立,还不许她用他的名声捞钱,这既是对她的信任,也是对她的一种考验。他自己呢,一辈子硬气惯了,连死前都不想让人觉得他留下了啥“遗产”让人沾光。潘兰珍也没辜负他这份心意,硬是靠自己撑起了一片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