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女子新婚一番云雨后,丈夫却一脸疑惑质问她是不是生过孩子,女子瞬间不知所措,内心挣扎过后,坦白说她没生过孩子,但与前男友同居3年,打过一次胎!丈夫一听勃然大怒,上来扇了她一耳光,骂道:80万娶了你这个破L货?女子很委屈:难道谈恋爱不能同居吗? 据河南公共频道7月25日报道,23岁女子在新婚之夜,与丈夫甜蜜过后,一场暴风雨悄然来袭,将她的美梦击得粉碎。 女子3年前,遇到了前男友,那时年轻气盛,对爱情充满了美好的幻想。 他们迅速坠入爱河,在爱情的驱使下,开始了同居生活。 期间她意外怀孕,可当时两个懵懂的无知的年轻人,还没有做好迎接新生命的准备,更没有接受他的能力,在无奈和痛苦中,女子选择了打掉这个孩子。 两人同居3年却并未修成正果,最后恋爱失败分道扬镳。 女子认识现在的丈夫后,重新开始新的恋情,但她一直把曾经的感情经历封存在心底,未向丈夫透漏过去的丝毫。 他们的感情很快步入了婚姻殿堂。丈夫为她举办了豪华婚礼,亲朋好友的祝福如潮水般涌来,女子满心都是对未来的憧憬与期待。 夜深人静,宾客散尽,可谓是春宵一刻值千金!整个婚房都弥漫着幸福的气息。 在这浪漫的氛围中,他们尽情享受着新婚的甜蜜,仿佛整个世界都只剩下彼此。 然而,当激 情渐渐退去,丈夫一脸疑惑地问:你之前是不是生过孩子? 女子的心猛地一沉,仿佛掉进了无尽的深渊。她有些不知所措,内心一阵挣扎,难道他知道了? 都结婚了就该坦诚相待!女子犹豫了片刻,还是决定实话实说,省得丈夫猜想,冤枉她。她觉得丈夫作为新时代的人,肯定能理解她。 “我没生过孩子,只是……曾经打过一次胎!”女子怯懦地说出曾经与前男友同居3年的过往。 此时,丈夫牙齿咬的咯嘣响,眼神中充满愤怒。他手颤抖着指着女子骂道:我花了80万娶了你这个破L货!随后他狠狠地甩了女子一巴掌。 女子整个人都懵了,泪水不受控制地夺眶而出。 她不明白,为什么同居过、打过一次胎,在他眼中就成了“破L货”?难道谈恋爱就不能同居吗? 同居就一定意味着不检点、不自爱吗?我只是在青春年少时,勇敢地追求了次自己的爱情而已! 她怎么也没想到,丈夫情绪这么激动,难道你就没有过去吗?我做错了什么? 女子曾经以为,婚姻是爱情的归宿,是两个人相互理解、相互包容的港湾。可现在,丈夫却因为我的过去而对我恶语相向,动手打她,然后摔门而出,留下她独守空房。 难道同居过的女人就不能结婚吗?就不配拥有幸福的婚姻吗?难道一次错误的选择就要让我背负一生的骂名吗? 女子满心期待的幸福破碎了,她怎么也没想到,丈夫会那么在意她的过去,并且用传统的观念和狭隘的眼光来评判她,辜负了自己的一片真情,伤了她的自尊。 女子一气之下,把自己的遭遇发到网上,让大家来评评理,谈恋爱同居有错吗?同居过的女人就不能结婚? 有人说,这女的过分了啊,同居三年已经属于二婚了,只是差个结婚证而已!而且还打过一次胎,怎么敢狮子大开口要80万彩礼。我是男的肯定也勃然大怒! 有人说,怎么不问一下这个男的婚前有没有跟别人同居过!凭啥只追究女人? 还有人说,其实这种事真的不能说,本来是一个人的心病,一说就是两个人的,过去的事烂在心里,对自己也是一种保护,只要你现在的生活方式是积极向上的,一心一意只为这个家,只为眼前的这个男人,相信你的生活还是一定会幸福的! 《反家庭暴力法》第2条明确规定: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 丈夫得知妻子婚前有过与他人同居3年的经历和一次打胎的事实,非常生气动手打了新婚妻子。 虽然两人是夫妻关系,但他动手打人,属于殴打行为,符合家庭暴力的定义。丈夫也无权以任何理由实施暴力。 《民法典》第1024条规定: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 丈夫骂妻子为破L货,侮辱、贬低女子人格,降低其社会评价,构成对名誉权的侵害。 女子可要求丈夫停止侵害、赔礼道歉,并可主张精神损害赔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女子与丈夫已登记结婚并生活在一起,如丈夫揪着妻子婚前过往不放,以“同居史”或“打胎史”等情感经历为由要求离婚,返还80万彩礼,缺乏法律依据。 婚前同居及打胎行为属于个人道德范畴,法律未禁止未婚同居或婚前性 行为。 您觉得丈夫该不该追究妻子婚前同居打胎这件事?
河南,女子新婚一番云雨后,丈夫却一脸疑惑质问她是不是生过孩子,女子瞬间不知所措,
清歌畅
2025-07-29 01:32: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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