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不要脸?江苏南通,女子的丈夫早年去世,女子把年幼的儿子交给公婆抚养,自己改嫁他人,20多年后,女子得知儿子癌症去世,竟要求继承儿子的全部遗产!可公婆说孙子已经把遗产留给了他们。可女子却说遗嘱无效,她将老人告上法庭,法院这样判了! 麻烦各位读者点一下右上角的“关注”,留下您的精彩评论与大家一同探讨,感谢您的强烈支持! 江苏南通儿子小张(化名)因癌症去世后,一场意想不到的遗产争夺战在葬礼上拉开帷幕。他的母亲张女士(化名)时隔20年突然出现,不是来送儿子最后一程,而是手持诉讼书要求继承全部遗产。 这位母亲在丈夫早逝后选择改嫁,将当时只有几岁的小张留给公婆抚养。从那以后的二十多年里,她从未主动联系过儿子,也没有提供过任何经济支持。小张生病住院治疗期间,她同样没有露面。 公婆听到张女士的要求后,立即拿出一份打印在A4纸上的遗嘱。遗嘱内容很简单:“我的一切,都留给爷爷奶奶!”署名是小张的签字。老两口坚持说这是孙子的真实意愿,毕竟是他们把孩子从小养大的。 张女士对这份遗嘱提出质疑,她怀疑公婆可能对儿子施加了压力。法庭上,双方各执一词,公婆痛哭流涕地表示从未胁迫过孙子,张女士则坚持认为遗嘱有问题。 法院审理发现,这份遗嘱确实存在程序上的重大缺陷。按照民法典规定,打印遗嘱必须有两个以上没有利害关系的人在场见证,而且遗嘱人和见证人都要签名并注明日期。 这份遗嘱只有小张一个人的签名,没有任何见证人。即使内容可能反映了小张的真实想法,但程序不合法,法院只能判定遗嘱无效。 很多人可能会疑惑,既然母亲这么多年都不管孩子,为什么还能继承遗产?关键在于法律条文的明确规定。 公婆虽然含辛茹苦地把孙子养大,但按照法律条文,他们属于第二顺序继承人。通常情况下,只有在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时候,第二顺序继承人才能继承。 不过,法院在具体判决时还是考虑了实际情况,张女士作为母亲有继承权,但公婆作为实际抚养人,也分得了相应的份额,这种处理方式在一定程度上平衡了法理和情理。 这个案例揭示了立遗嘱时容易忽视的细节问题,很多人以为把想法写下来签个字就行了,实际上不同类型的遗嘱有不同的法定要求。 手写遗嘱相对简单,只要是遗嘱人亲笔书写并签名注明日期就行,但打印遗嘱的要求更严格,必须有见证人在场,而且见证人不能是继承人或者与继承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从人情角度看,这个案例确实让人五味杂陈,张女士改嫁后就像人间蒸发一样,儿子生病时都不露面,现在却来争遗产,这种行为确实难以得到理解。 但公婆虽然付出了真情实感,却在立遗嘱这个关键环节出了纰漏。如果当时能找两个邻居或朋友做见证人,结果可能完全不同。 这起案件也反映出现代家庭结构变化带来的新问题。离婚、再婚、隔代抚养等情况越来越普遍,但相关的法律知识普及还不够。 对于有类似情况的家庭来说,提前了解继承法的相关规定很有必要。如果确实想通过遗嘱来安排财产,一定要严格按照法定程序执行,避免因为程序瑕疵导致遗愿落空。 当然,最根本的还是要处理好家庭关系,法律只能解决财产分配问题,但无法修复破裂的亲情。小张在人生最后阶段得到的是爷爷奶奶的陪伴,而不是亲生母亲的关爱,这个事实比任何判决书都更说明问题。 无论法院最终如何分配遗产,这个家庭20年的裂痕都已经无法弥合。对于张女士来说,即使获得了法律上的胜利,失去的亲情却再也找不回来了。
2023年,浙江杭州,一女子在丈夫患病住院期间与别人发生关系,几个月后,丈夫去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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