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条件差,就是被抛弃的理由吗? 同事被女朋友分手了,理由是条件差,给不了她想要的生活。两个人在一起时,只要是对方提出来的,同事尽量满足她,名牌包首饰,穿着吃喝,甚至小到超市买购物袋子的钱都要报销给她。对方提出全款买房加她名,没有犹豫直接加了,彩礼订婚礼30万,也同意,提出的六金加一枚钻石戒指,婚礼婚纱照都按中上等要求去办,都答应了。只因为女方提出,要全款给她弟弟买房,没有答应,就被分手了,办完这些,男方家几辈子人的心血全部花空了!女方后面看中了公司另一个男孩,因为对方是拆迁户,因为对方出国留过学,因为对方工作条件好,女孩就果断放弃了,和男孩两年的感情。分手半个月,他们两个人在一起就一个月,两年感情比不过别人半个月的殷勤,想放手又舍不得,当初女方使出浑身解数追求同事,现在又想尽一切办法回避他,多情人总比无情伤。同事纠结要不要放手
相亲真的没有正常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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