琼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确实于2025年7月30日印发了《关于取消新建商品住房销售价格备案管理的通知》,文件有效期“仅两个月”:自2025年7月30日至9月30日。要点如下,
一、适用范围
取消备案的商品住房类型:普通住宅、酒店式及高档公寓、低层住宅(别墅)。
仍须备案的住房:安居房、保障性租赁住房等政策性住房继续按原规定执行。
二、主要内容
1.开发企业自主定价
即日起,办理预售或现售手续时,无需再向价格主管部门申请价格备案,可根据成本、供求关系、区位、品质等因素“自主确定售价”。
2.禁止价格违法行为
要求企业不得恶意哄抬价格、串通涨价或进行价格欺诈,违者由市场监管部门依法查处。
琼海率先在海南全省“试水”阶段性取消新房价格备案,给企业更大定价自主权,但有效期只到9月底;短期内可能出现促销跑量、价格分化等现象,值得购房者和从业者密切关注。
关于取消新建商品住房销售价格备案管理的通知
市各房地产开发企业、各相关单位:
当前房地产市场供求关系已发生重大变化,为适应新形势,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结合我市《关于调整琼海市惠企利民促进经济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海府办〔2025〕26号)要求,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取消销售价格备案
取消新建商品住房包括普通住宅、高档公寓、低层住宅(别墅)销售价格备案管理,不包括安居房项目。开发企业在进行商品住房销售时,无需再向价格主管部门申请价格备案,可根据市场情况自主确定销售价格。
二、实施时间
从印发之日起至2025年9月30日。
三、相关要求
(一)合理制定销售价格。开发企业应按照“成本加合理利润”原则,合理制定商品住房“一房一价”,并严格执行明码标价销售。定价过程需综合考虑项目开发成本、市场供求关系、区位因素、产品品质等多方面因素,不得恶意哄抬价格或进行价格欺诈,保障购房者的合法权益。
(二)加强市场价格监测。通过定期收集商品住房销售价格数据,分析市场价格走势,及时掌握市场动态。如发现市场出现异常波动或价格大幅波动等情况,及时上报市委市政府采取相应的调控措施,稳定市场预期。
(三)强化市场监管。相关部门要加强对商品住房销售价格的监督检查,严厉查处价格欺诈、哄抬价格、低价倾销等不正当价格行为。建立健全投诉举报机制,畅通消费者投诉渠道,及时处理价格纠纷,维护市场价格秩序。
琼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7月30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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