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消私生子的继承权!”李教授认为,私生子拥有继承财产,就是变相鼓励大家玩婚外情

牧童的娱论 2025-08-11 11:02:22

“取消私生子的继承权!”李教授认为,私生子拥有继承财产,就是变相鼓励大家玩婚外情!这是对原配的不公平,不利于树立正确的婚姻观! 近日,南京某知名高校法学教授在一次公开法律论坛上提出一项颇具争议的建议:“应立法取消私生子的继承权!”此言一出,顿时在学界与社会舆论中掀起轩然大波。 在演讲中,李教授语气严肃,观点鲜明:“现行法律赋予非婚生子女与婚生子女平等的继承权,本意是保护弱势群体。 但现实却演变成某些人打着保障权利的旗号,为婚外情大开方便之门,助长了不正当的婚恋观念,严重侵害原配及合法家庭的利益。” 他进一步表示:“取消私生子的继承权,不是对孩子的惩罚,而是对背后婚外行为的约束。” 这一观点迅速冲上社交平台热搜,网友们围绕“私生子应不应该有继承权”展开激烈辩论。 不少网友对李教授的说法表示支持,尤其是一些婚姻中受伤的原配群体,对“私生子享有平等继承权”长期抱有强烈不满。 一位网名为“原配不想再忍”的网友愤怒地表示:“丈夫出轨多年还在外生了孩子,我含辛茹苦把家撑了下来,等到他死了,我的孩子要和‘外面那个’平分遗产?这合理吗?” 还有人直言不讳:“提出私生子享有继承权的,怕不是自己就有问题。哪个正经人支持这种立场?只会给小三留后路!” 不少人引用传统家庭观念与伦理道德作支撑,认为现行法律在“法律公正”与“道德正义”之间,可能出现偏离。 “如果连做错事的结果都能被制度‘合理化’,那道德还有何存在意义?”有评论如是说。 与此同时,也有众多法学界人士、儿童权益组织及普通网友站出来反对李教授的提议。 他们强调,法律的首要宗旨是保护个体权益,特别是弱势群体,私生子作为未成年人,本就处于被动与无辜的地位。 “孩子的出生不是他们的选择,他们不应因为父母的行为受到惩罚。” “从1985年继承法开始,国家就明确提出婚生与非婚生子女享有平等的继承权。这是法治进步的体现。” 网友发文说:“从人权角度来看,剥夺私生子继承权就是赤裸裸的歧视。道德不能凌驾于法律之上,也不能用惩罚孩子的方式去惩治大人的婚外情。” 更有人质疑李教授的观点动机:“你真想管住婚外情,就该呼吁惩罚出轨的一方,而不是剥夺孩子的权利。让无辜的孩子成为道德战场上的牺牲品,这不叫正义。” 事实上,关于“私生子继承权”问题,法律界一直存在争议。 支持现行制度的一派认为,法律必须超脱道德情绪,理性维护社会公平;而另一派则认为,法律与道德不应割裂,伦理底线必须受到尊重。 这场关于私生子继承权的争论,并未就此平息。 一些公益律师呼吁社会各界,应将焦点从“孩子是否该继承”转向“如何有效制止婚外情、打击违法行为”,比如强化对重婚者、抛弃家庭者的惩治力度。 也有心理学专家指出:“与其限制孩子的权利,不如通过立法手段确保原配的情感、经济权益不受损,比如确立‘原配优先继承权’、‘惩罚性赔偿’等制度。” 南京当地媒体报道称,李教授事后面对网络风波表示,他的建议只是“作为个人学术观点抛砖引玉”,并不代表学校立场。 他同时呼吁社会理性看待问题:“我不是针对私生子,我关注的是制度背后的婚姻稳定问题。” “取消私生子继承权”的争议,折射出法律、道德、情感三者在现实社会中交织碰撞的复杂图景。一边是传统伦理的坚守,一边是现代法治对个体权利的保护。 我们也许无法简单评判孰是孰非,但可以肯定的是——任何制度设计,都不应忽视对弱者的善意,也不能让法律成为情绪宣泄的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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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列表

曾教授

曾教授

2
2025-08-11 18:14

“孩子的出生不是他们的选择,他们不应因为父母的行为受到惩罚。”所以说,乱世先杀圣母。这样说的话,那需要政审干嘛?同理,父母入刑,孩纸是无辜的,不应该为父母的行为受到惩罚。

第二鑫

第二鑫

1
2025-08-11 12:00

出轨入刑

汤姆猫1978

汤姆猫1978

1
2025-08-11 11:59

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全被败坏了

牧童的娱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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