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湖州,男子和女同事微信聊天时说了一些暧昧的话语,女同事的丈夫得知后,两人为此

小张主张 2025-08-15 19:21:10

浙江湖州,男子和女同事微信聊天时说了一些暧昧的话语,女同事的丈夫得知后,两人为此大吵一架,男子为了化解矛盾,主动约见女同事的丈夫,还给其转账6万元作为精神弥补,事后男子觉得自己太亏,把女同事的丈夫告上法庭,声称他受到胁迫,要求返还这6万元不当得利,法院判了。   “我当时脑子简直进了水!主动给人家转6万当赔罪,现在官司输到底,还要倒贴1314块诉讼费!” 男子盯着法院判决书,后悔的说道。   谁能想到,一场因微信暧昧引发的“破财消灾”,最终会变成打官司都赢不了的尴尬闹剧,不仅6万块打了水漂,还要自掏1314元诉讼费,让男子悔得肠子都青了。   故事得从几年前说起,田某和冒某的妻子曾是同事,工作间隙,两人常在微信上闲聊,聊着聊着,田某的话语里渐渐多了些暧昧的意味,甚至还邀请对方私下吃饭。   纸终究包不住火,这些聊天记录被冒某发现了。小两口为此爆发了激烈争吵,家里的气氛瞬间降到了冰点。   田某得知后,心里直发慌:毕竟是自己先越了界。思来想去,他主动给冒某打了电话,约对方见面。   见面当天,田某当着冒某的面,快速在手机上操作了转账,6万块钱瞬间进了冒某的账户。   他苦笑着解释:“这钱是给你和嫂子的精神补偿,希望别因为我影响你们的感情。”冒某收下钱,这场风波看似就此平息。   可大半年过去,田某越想越觉得不对劲:“我当时是不是被他逼着转的钱?这6万能不能要回来?”   越琢磨,他越觉得自己“吃了亏”,干脆一不做二不休,把冒某告上了法庭,坚称转账时受到胁迫,要求对方返还这6万元“不当得利”。   庭审时,田某却犯了难,他拿不出任何能证明“被胁迫”的证据:既没有报警记录,也没有聊天记录、录音之类的佐证。 法官审理后明确表示,田某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自愿转账6万元,现有证据不足以证明他付款时遭遇了胁迫。   最终,法院驳回了田某的全部诉求,还判决他承担1314元的案件受理费。   判决书刚公布,网友们的讨论就炸开了锅:   有人忍不住调侃:“6万说转就转,1314块诉讼费倒心疼上了,早干嘛去了?这反悔的代价也算买个教训!”   也有人理性分析:“自愿给的补偿,回头又想讨回来,法律讲的是证据,没实打实的凭据,可不会惯着这种‘后悔药’。”   这事其实藏着个浅显的道理:成年人做决定得掂量清楚。一旦自愿处分了财产,又拿不出确凿证据证明是被胁迫,想通过打官司把钱要回来,几乎难如登天。   法律守护的是证据和契约精神,冲动之下的“破财消灾”,事后再反悔,往往得自己咽下苦果。   那么你们怎么看待这件事呢?欢迎在评论区说说你们的看法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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