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条活路吧!”2023年,江苏一公司去酒店开培训会,结束后酒店服务员清理会场,便把顾客43瓶没喝完的水倒掉。却不料,被市监局的执法人员当场抓住,并以“太浪费”为由进行罚款。可酒店觉得冤枉:顾客个人行为,凭啥罚我? “我们就是打扫卫生,咋就踩了‘浪费’的雷?” 2023年3月,江苏某酒店负责人盯着罚单直挠头。 谁能想到,服务员倒了43瓶没喝完的矿泉水,竟让酒店成了反食品浪费法的“靶子”。 事情始于一场普通的企业培训会,当时,某公司包下酒店会场开培训课,几十号人挤在会议室里,桌上、椅旁散落着不少矿泉水瓶,有的喝了一半,有的刚拆封。 培训结束后,服务员像往常一样进场清理,看着这些零散的水瓶,觉得占地方又难收纳,干脆拎起垃圾桶,把43瓶未喝完的水一股脑倒进了桶里。 偏巧这天,南京市场监管部门正在开展“制止食品浪费”突击检查。执法人员推开会场门时,正好撞见服务员弯腰倒水瓶的画面,当场用执法记录仪录了下来。 “这些水都能喝,就这么倒掉,太浪费了!” 工作人员当场指出问题,酒店负责人赶紧解释:“这是顾客剩下的,我们只是清理场地……” 但执法人员态度明确:根据《反食品浪费法》,餐饮服务经营者有义务引导节约,还要合理处理剩余食品,直接倒掉属于浪费行为。 罚单下来后,酒店彻底懵了,明明是顾客没喝完,自己只是履行清洁职责,咋就成了“浪费主体”?更委屈的是,那43瓶水,有的只喝了一口,有的几乎满瓶,可服务员哪敢把开封的水留着下次用?谁知道会不会被投诉“卫生问题”? 这事传到网上,网友们吵得不可开交: 有人拍案叫好:“反浪费就得较真!不管谁倒的,酒店作为服务方,就该提醒顾客带走,直接倒掉就是错!” 也有人替酒店喊冤:“顾客剩下的水,酒店敢留吗?倒也不是,留也不是,这处罚有点‘甩锅’吧?” 其实这事绕不开两个关键点:首先,《反食品浪费法》里的“食品”包含饮用水,酒店作为餐饮服务提供者,确实有义务对剩余食品(水)进行合理处置,比如设置回收区、提醒顾客打包。 其次,服务员的操作太“惯性”——只想着清理方便,没考虑浪费问题。可反过来想,顾客开会时随意拿水、喝一半就丢,难道就没责任? 说到底,这场罚单争议,更像一面镜子,照出“反浪费”执行里的细节难题:服务方咋平衡清洁效率和节约责任?顾客又该怎么避免“隐性浪费”? 法律的尺子,既要量准责任,也得给合理操作留条缝,不然下次酒店服务员清理剩水,怕是得抱着瓶子挨个问:“您还喝吗?” 那么你们怎么看待这件事呢?欢迎在评论区说说你们的看法吧!
“给条活路吧!”2023年,江苏一公司去酒店开培训会,结束后酒店服务员清理会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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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15 19:2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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