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令人寒心!”四川广安,一男子和妻子离婚后,一直由儿子和儿媳照顾,9年前儿子意外

北岛社会 2025-08-15 20:40:55

“令人寒心!”四川广安,一男子和妻子离婚后,一直由儿子和儿媳照顾,9年前儿子意外离世,男子的衣食住行都由儿媳负责。9年后,男子遭遇车祸去世,儿媳为男子操办后事,并打算让两个孩子继承男子的赔偿金。可在赔偿时,一个陌生女子突然出现,自称是男子的女儿,要求分割赔偿金和遗产。双方因此闹上法庭,法院的判决结果令人意外。   8月12日,岳池县人民法院对外公布了一起财产纠纷案。   2003年,尹女士(化名)与丈夫李先生(化名)结婚,婚后两人育有一儿一女,夫妻二人与离婚后独居的李先生父亲李大爷(化名)住在同一个小区。

2014年,李先生因一场意外事故不幸离世,尹女士为了两个孩子和年迈的公公,选择继续坚守在这个家。   李大爷在儿子去世后,情绪低落,整日沉默寡言,尹女士看在眼里,疼在心里。   为了让公公重新振作起来,她主动承担起照顾公公的责任,从李大爷的衣食住行,到日常的柴米油盐,尹女士全部一手操办。

因为住在同一小区的原因,平日里尹女士每天都会去看望公公,陪他说说话,帮他打扫房间、清洗衣物。   在尹女士的悉心照料和孙子孙女的陪伴下,李大爷渐渐从丧子之痛中走了出来,他常常对外人说,自己能有这样一个好儿媳,是这辈子的福气。   2023年9月,李大爷像往常一样外出散步,没想到却遭遇了交通事故,最终抢救无效去世。   李大爷去世后,尹女士独自操持了公公的葬礼,葬礼结束后,尹女士为了两个孩子的未来,她以自己和两个孩子的名义,向肇事方及保险公司提起诉讼,要求赔偿公公的死亡相关费用。

就在案件审理赔付期间,突然一名来自河南的女子谢某(化名)冒了出来,对方以李大爷亲生女儿的身份,要求分割赔偿款。   尹女士从未听公公提起过还有一个女儿,在她的印象里,公公只有丈夫李先生一个孩子,而且李大爷生前也从未和任何人说过自己还有一个女儿存在。   因此尹女士对谢某的身份表示质疑,没想到谢某竟然向法院提供了一份司法鉴定意见书,鉴定结果显示,李大爷确系谢某的生物学父亲。   这个结果让尹女士彻底傻眼了,她怎么也想不明白,公公怎么会突然冒出一个亲生女儿。   原来,在1985年,李大爷与前妻唐某通过法院调解离婚,当时两人育有一个婚生子,也就是尹女士的丈夫李先生。   离婚后不久,唐某发现自己早已怀孕,但她并没有将此事告诉李大爷,而是自己带着女儿谢某回到了河南生活。   在确定了谢某与李大爷的血缘关系后,法院追加谢某为原告之一,同时法院认为,尹女士并非李大爷的近亲属,不是适格的原告主体,因此驳回了尹女士的起诉。   2023年底,岳池县人民法院判决涉事保险公司赔偿李大爷的孙子、孙女以及谢某共计63万余元。   然而,对于这笔赔偿款如何分配,双方产生了巨大的争议,导致保险公司未能实际履行赔偿义务。

2025年4月,尹女士以及两个孩子再次将谢某起诉至法院,尹女士认为,自己履行了赡养公公的义务,谢某作为女儿却从未从未对公公尽过赡养义务,因此尹女士要求两个孩子多分。   谢某认为,这笔交通事故赔偿款不属于遗产,只能在死者的近亲属范围内进行分配,尹女士作为儿媳,不属于近亲属范畴,没有分配资格。   最终,法院在扣除尹女士此前垫付的丧葬费用后,判断尚待分割的赔偿款余额为59.2万余元。   鉴于李大爷与孙子、孙女生活较为紧密,而谢某与李大爷亲缘较近但未共同生活等因素,酌定由谢某分配16万元,李大爷的孙子、孙女各分配21.6万余元。

这样的判决结果,让不少人感到唏嘘,尹女士多年的付出有目共睹,却因为法律上的“近亲属”定义而无法获得赔偿款。   对此,大家又是如何看待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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