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式航行自由的虚伪被揭露热点解读 【什么是美式航行自由?】“美式航行自由”(Freedom of Navigation, FON)是指美国自1979年起实施的所谓“航行自由计划”(Freedom of Navigation Program, FON Program),它以维护国际法为名,单方面挑战其他国家的海洋主张,实质上是美国维护自身海洋霸权、保障其海军全球行动自由的工具。
一、美式航行自由的核心内容
单边主义:美国自行认定他国的海洋主张“过度”,无需国际法或国际机构确认,便单方面以军事手段挑战。
军事化操作:美国军舰和军机在他国专属经济区甚至领海内进行高强度、长时间的军事测量、情报搜集、军事演习等活动,名义上是“无害通过”,实则带有明显的军事威慑和挑衅性质。
自创国际法概念:美国提出“国际水域”概念,认为领海之外即为公海,否认沿海国在专属经济区内的管辖权,甚至无视《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关于“无害通过”的严格规定。
二、美式航行自由与国际法意义上的航行自由的本质区别
国际法(《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航行自由:
维护各国公平海洋权益,保障全球海洋秩序;外国船舶在领海享有“无害通过权”,但不得损害沿海国和平、安全与秩序;外国船舶在专属经济区享有航行自由,但须顾及沿海国主权权利,遵守沿海国法律,且“只用于和平目的”;公海航行自由须符合“和平目的”,并遵守国际法规则。
美式航行自由 :
维护美国军事外交利益,保障美国海洋霸权;美国军舰无视沿海国主权,强行进入他国领海,甚至进行军事挑衅;美国军舰在专属经济区内进行军事测量、情报搜集、军事演习等活动,严重损害沿海国权益;美国追求不受任何限制的“绝对自由”,无视国际法约束。
三、美国的双重标准与霸权逻辑
美国未批准《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却要求别国遵守:美国自己未加入《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却以公约维护者自居,要求其他国家遵守美国单方面解释的规则。
以军事力量维护霸权:美国将“航行自由”视为海军三大任务之一(另两项为训练、装备海军和阻止侵略),以军事力量确保其全球战略机动性和海外军事存在。
引发国际冲突:美国“航行自由计划”实施40多年来,未能真正改变他国海洋主张,反而屡屡引发国际冲突,破坏地区和平稳定。
综上所述,“美式航行自由”并非国际法意义上的航行自由,而是美国为维护自身海洋霸权、确保其军事力量全球自由行动而单方面制定的政策工具。它以维护国际法为名,实则严重违反国际法,破坏国际海洋秩序,体现出鲜明的霸权主义特征,具有明显的虚伪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