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纪小不是护身符!”江苏江阴,两个男孩在路边踢球,期间将球踢到路上,导致路过的

静享人生趣 2025-09-10 10:52:30

“年纪小不是护身符!”江苏江阴,两个男孩在路边踢球,期间将球踢到路上,导致路过的外卖员摔倒骨折。事后,外卖员向男孩家长索赔,可家长却声称此事是外卖员没及时踩刹车导致的,还扬言孩子年纪小,什么都不懂,只愿意赔偿2000元。外卖员无奈之下将其告上法院,法院判了! 2025年9月9日,江苏省江阴市人民法院对外公布了一起因孩子将球踢到路上导致外卖骑手摔倒的民事纠纷案件,引起了众多网友的讨论关注。 事发当天晚上,小学生小高(化名)和小蒋(化名)如往常一样,在吃完饭后在自家附近的街边玩耍。 两人玩耍的地点是街边的道板区域,这里紧邻非机动车道,周围人来人往,车流量不小。 当天晚上,两个孩子拿了一个足球在街边互相踢球,而他们的家长并不在现场。 玩耍过程中,小高一脚将踢飞,被灌满速度的足球瞬间不受控制,朝着非机动车道飞了过去。 就在此时,外卖员林先生(化名)恰好骑着电动自行车经过该路段。 因为足球的速度很快,林先生根本来不及做出有效反应,电动车车轮直接压在了飞来的皮球上,瞬间失去平衡,连人带车重重地翻倒在地。 巨大的冲击力让林先生受伤严重,他痛苦地躺在地上,无法自行起身。 路过的行人见状拨打了报警电话,呼叫了救护车,林先生被紧急送往医院进行救治。 经医院详细检查诊断,林先生因为外力冲击,导致左小指指骨骨折,伤情严重,需要住院治疗,并进行内固定手术。 在后续的治疗过程中,仅医疗费这一项,就陆续花费了1.4万余元,而这还只是直接损失,由于手部受伤,林先生在相当长一段时间内都无法正常配送外卖,收入来源被迫中断,误工损失也相当可观。 林先生出院后,考虑到此次事故是由两个孩子在路边踢球引发,其家长作为监护人,理应承担相应责任,便尝试与孩子家长沟通赔偿事宜。 然而,孩子家长认为,孩子们踢球的地方离非机动车道有一定距离,并且两个孩子年纪还小,并非故意将球踢到车道上导致事故发生。 而且他们觉得,林先生在骑行过程中,自身没有注意观察路况,导致发生了这起意外,因此林先生本人对此次事故的发生也应负有责任。 在交警队组织的调解中,双方对于赔偿问题一直没能达成一致,这导致两方的分歧进一步加深,面对林先生提出的赔偿诉求,孩子家长只愿意赔偿2000元。 对方给出的赔偿与林先生实际花费的1.4万余元医疗费相比,差距巨大,再加上林先生住院康复期间的误工损失,调解最终未能达成一致。 无奈之下,林先生选择将两个孩子及其监护人一同诉至法院,请求判令对方赔偿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电动车修理费等各项损失,总计3.5万余元。 在法庭上,双方争议焦点集中在责任的认定上,林先生认为两个孩子在路边踢球,又未能控制好球的走向,导致自己意外受伤。 而且两个孩子踢球的地点位于人流量巨大的街区,在没有家长的看护下,很可能导致路过的行人受伤,孩子的家长存在监管失职,理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而孩子家长认为林先生自身也有过错,毕竟两个孩子年纪还小,并不能意识到踢球会导致这起意外,不能将责任全部归咎于孩子。 法院审理查明,林先生在骑行过程中速度正常,并未违反任何交通规则,对于突然从路边滚到车道上的足球,根本无法提前预见,不存在过错行为。 而马路属于高危区域,本就不适合孩童进行踢球等玩耍活动,小高和小蒋在街边相互传球时,本应共同负有防范足球脱离控制、避免造成他人损害的注意义务。 但他们未能尽到这一责任,致使球滚到车道上,与正常行驶的林先生的电动自行车相撞,导致林先生摔倒受伤。 对此,大家又是如何看待的呢? (信息来源:长江日报——2025-09-09《孩子路边踢球致外卖小哥骨折,伤者向其家长索赔!法院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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