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以私自不加班处罚员工#【对“私自不加班”罚款,暴露对法规的漠视与无知】#企

北京日报客户端 2025-09-11 11:00:24

#企业以私自不加班处罚员工#【对“私自不加班”罚款,暴露对法规的漠视与无知】#企业将罚款当作惩戒手段违法# 据9月10日光明网报道,近日,广东东莞一公司发布通告称,员工房某未经主管同意,私自不加班,多次沟通仍拒不配合,给予记大过一次,罚款100元。“什么叫私自不加班?”此事引发热议。日前,东莞市有关部门已约谈企业责任人,涉事公司回应称,员工的处罚已撤销。

企业将员工拒绝加班的行为定义为“违规”,暴露了企业管理者对劳动法规的漠视与无知。根据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因生产经营需要安排加班,需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员工拒绝未经协商的强制加班,这不仅是法律赋予的权利,也是对企业违法行为的合理抵制。

面对拒绝加班的员工,企业将罚款当作惩戒手段,更是违法行为。企业以员工手册为依据实施罚款,看似有制度依据,实则是对企业用工自主权的滥用。罚款属于行政处罚范畴,只能由法定机关依照法定程序行使相关权利,企业无权罚款。(工人日报-中工网 陈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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