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93xxx56 168 2025-09-11 23:44 小叶已经证明被女人诬陷,走法律途径没用,以后大家都动手揍回去 没商量 回复 09-12 10:15 躺一张床上还婚内强奸呢 快了好吃嘴 回复 09-12 09:30 反正女巫无罪
苹果 140 2025-09-11 22:15 在公共场所被诬陷,也应该在在公共场所道歉。不是任何道歉都应该被椄受 论语 回复 琳琅 09-12 09:27 没问题,道歉也可以在晚上,同一个现场同一个时间段。 琳琅 回复 09-12 06:57 因为是晚上,其实压根没几个人注意到原告。原告发了诬陷、脱鞋示众小作文后,连个装是现场目击者的人都没有。
梦里啥都有 76 2025-09-11 20:19 确实不构成“诬陷罪”。但这特么明明是“诽谤罪”好吗!!装不懂扯犊子有意思吗?! dd 回复 09-12 08:53 反正女的无罪[得瑟] 梦里啥都有 回复 09-12 23:56 以下是诽谤罪主观要件:1、明知虚假:行为人须清楚所传播的是足以损害他人名誉的不实内容。2、明知会损害:认识到该行为会发生损害他人名誉的结果。3、希望或放任:积极追求或虽不追求但对损害结果持放任态度(直接/间接故意)。4、目的在于败坏名誉:行为指向在于贬损他人人格、名誉。5、排除情形:误将虚假当作真实而扩散,或扩散但无损害他人名誉之目的,不构成诽谤罪。拿着判决书裁定的事实核对一下不就知道了?这男的只不过是措施采取的不对而已。
梦里啥都有 回复 09-12 23:56 以下是诽谤罪主观要件:1、明知虚假:行为人须清楚所传播的是足以损害他人名誉的不实内容。2、明知会损害:认识到该行为会发生损害他人名誉的结果。3、希望或放任:积极追求或虽不追求但对损害结果持放任态度(直接/间接故意)。4、目的在于败坏名誉:行为指向在于贬损他人人格、名誉。5、排除情形:误将虚假当作真实而扩散,或扩散但无损害他人名誉之目的,不构成诽谤罪。拿着判决书裁定的事实核对一下不就知道了?这男的只不过是措施采取的不对而已。
angel8775 47 2025-09-12 04:48 在派出所道歉有什么用?最起码去事发地公开道歉,不然这诬陷成本也太低了。 琳琅 回复 09-13 13:45 无人施救难道不是因为现场没人会游泳吗?这都能扯上关系?你怕该百度一下,男人落水也有没人救的,毕竟不是人人会游泳。 琳琅 回复 09-12 10:14 脱鞋示众没有,诬陷也没有
用户16xxx40 45 2025-09-11 20:57 那以前的判刑的诬陷罪都没有道歉么?难道有这么头铁不道歉的人? 琳琅 回复 09-12 06:58 法院已经证明不存在诬陷 moon 回复 琳琅 09-12 16:31 法院还判过开房时吃药导致女孩死亡,最终被判无罪,你觉得合理?
捉刀怪 44 2025-09-12 00:18 诬陷不是诬陷,叫合理质疑。[点赞] 陈程 回复 09-12 11:54 合理质疑应该是先去搞清楚是那个亮片是怎么回事。而不是上来就是说偷拍。 用户10xxx69 回复 09-12 10:27 一个网军小号,装什么大尾巴狼
用户11xxx24 39 2025-09-12 00:43 我现在能不能怀疑隔壁邻居偷窥我洗澡,并且直接踹门进去质问?[滑稽笑] 用户14xxx22 回复 09-12 23:58 你要先报警啊! 琳琅 回复 09-12 07:01 邻居站你家浴室窗子前,面向你家窗子,当然可以
叶小小 25 2025-09-12 08:59 如果早些年前女拳没泛滥之前,这样的判罚没人会怀疑,甚至很多人会觉得小叶有些过了!可结合当下社会现实再看判罚,男女很多都不认同!可见敌对势力对我们的社会和谐产生了多么大的威害 我朋友 回复 09-12 16:38 小叶过了?明明就是两种性别两种判法!
redgreen1314521 24 2025-09-14 18:50 法律上有个原则:同一行为不能重复"处罚"!女方当天已经道过歉了,对这"误会″事件你不能一而再再而三让对方给你道歉!男方故意把这一事件炒作的人尽皆知,再让对方当着全世界的面给他道歉,就更不可取了!法律是禁止这一行为的!凡事都有个度,男方的要求过度了,既不合情也不合理,更不合法,法院当年不会支持他! 琳琅 回复 09-15 08:59 关键是原告自己发网络小作文,写的是被"强迫脱鞋示众",且被告"拒不道歉"。这已经被法院证实是虚假陈述。因此一审判决出来后,舆论出现反噬。一审法院就直接说原告自己发网络小作文导致的后果应自行承担。
琳琅 回复 09-15 08:59 关键是原告自己发网络小作文,写的是被"强迫脱鞋示众",且被告"拒不道歉"。这已经被法院证实是虚假陈述。因此一审判决出来后,舆论出现反噬。一审法院就直接说原告自己发网络小作文导致的后果应自行承担。
匆匆过客 22 2025-09-12 17:41 现在偷拍的这么多,发现可疑的,提出质疑也正常。知道误会了,已经道歉了,事情也没造成不良影响,本来已经可以告一段落了,是这个男的不依不饶,才把事情闹大的。网上一面倒的说两个女的不对,是要让以后女的都不敢对可疑的行为提出质疑吗? 奈 何 回复 09-14 11:47 道歉有用的话,要法律干啥?那以后造谣,诽谤,诬陷,伤害直接道歉就可以了,受害者原不原谅无所谓,只要我自己原谅自己就可以了是吧,何况小叶提了很过份的要求吗?公开道歉而已,如果是我被这样诬陷,我不介意去她们家周边逛逛,出了事反正不犯法,道个歉就没事了。偷拍那么多?请举例?作为受害者的小叶在你这里成了加害者,是非不分,强词夺理,别人偷拍小叶就要受到质疑,你们这群人真够魔幻的。
奈 何 回复 09-14 11:47 道歉有用的话,要法律干啥?那以后造谣,诽谤,诬陷,伤害直接道歉就可以了,受害者原不原谅无所谓,只要我自己原谅自己就可以了是吧,何况小叶提了很过份的要求吗?公开道歉而已,如果是我被这样诬陷,我不介意去她们家周边逛逛,出了事反正不犯法,道个歉就没事了。偷拍那么多?请举例?作为受害者的小叶在你这里成了加害者,是非不分,强词夺理,别人偷拍小叶就要受到质疑,你们这群人真够魔幻的。
谁是谁的果 8 2025-09-14 17:01 法院是对的,没有造成实际伤害,不是直接造成小叶经济损失。除非当时事后小叶有自杀行为,能增加翻盘的可能。过去了就过去了,打不赢的,因为不够理由造成因果关系。
亲亲我的宝贝 4 2025-09-18 11:34 以后碰到小仙女诬告说偷拍,直接挥拳,两人撕扯在一起。再报警说怀疑她吸毒,产生幻觉,胡说八道。最终结果,她没有吸毒,你没有偷拍,误会一场,顶了天就是互殴,双方相互道歉了事!
暖和 3 2025-09-12 22:51 好多人搞不明白诬陷和合理怀疑,合理怀疑是警察叔叔我怀疑有人偷拍我,诬陷是家人们,就是这个人偷拍我,给我来波火箭666,我表演现场搜身,就像你碰到一个抱着大哭不止的婴儿的人,你报警说怀疑这人是人贩子,警察不会说你诬陷别人一样。
Johnny 2 2025-09-14 09:54 遇到女的找事儿就直接抽,还是那话双输好过单输,什么男人不能打女人都是狗屁纯纯pua,一群没有逻辑毫无道理可讲的群体不打等什么?等她骑在你脖子上拉屎吗?
用户93xxx56
小叶已经证明被女人诬陷,走法律途径没用,以后大家都动手揍回去
没商量 回复 09-12 10:15
躺一张床上还婚内强奸呢
快了好吃嘴 回复 09-12 09:30
反正女巫无罪
苹果
在公共场所被诬陷,也应该在在公共场所道歉。不是任何道歉都应该被椄受
论语 回复 琳琅 09-12 09:27
没问题,道歉也可以在晚上,同一个现场同一个时间段。
琳琅 回复 09-12 06:57
因为是晚上,其实压根没几个人注意到原告。原告发了诬陷、脱鞋示众小作文后,连个装是现场目击者的人都没有。
梦里啥都有
确实不构成“诬陷罪”。但这特么明明是“诽谤罪”好吗!!装不懂扯犊子有意思吗?!
dd 回复 09-12 08:53
反正女的无罪[得瑟]
梦里啥都有 回复 09-12 23:56
以下是诽谤罪主观要件:1、明知虚假:行为人须清楚所传播的是足以损害他人名誉的不实内容。2、明知会损害:认识到该行为会发生损害他人名誉的结果。3、希望或放任:积极追求或虽不追求但对损害结果持放任态度(直接/间接故意)。4、目的在于败坏名誉:行为指向在于贬损他人人格、名誉。5、排除情形:误将虚假当作真实而扩散,或扩散但无损害他人名誉之目的,不构成诽谤罪。拿着判决书裁定的事实核对一下不就知道了?这男的只不过是措施采取的不对而已。
风之尘
男人以后再遇到这🀄️诬告的,直接打一顿狠的,比这后果还轻一些
angel8775
在派出所道歉有什么用?最起码去事发地公开道歉,不然这诬陷成本也太低了。
琳琅 回复 09-13 13:45
无人施救难道不是因为现场没人会游泳吗?这都能扯上关系?你怕该百度一下,男人落水也有没人救的,毕竟不是人人会游泳。
琳琅 回复 09-12 10:14
脱鞋示众没有,诬陷也没有
用户16xxx40
那以前的判刑的诬陷罪都没有道歉么?难道有这么头铁不道歉的人?
琳琅 回复 09-12 06:58
法院已经证明不存在诬陷
moon 回复 琳琅 09-12 16:31
法院还判过开房时吃药导致女孩死亡,最终被判无罪,你觉得合理?
捉刀怪
诬陷不是诬陷,叫合理质疑。[点赞]
陈程 回复 09-12 11:54
合理质疑应该是先去搞清楚是那个亮片是怎么回事。而不是上来就是说偷拍。
用户10xxx69 回复 09-12 10:27
一个网军小号,装什么大尾巴狼
用户11xxx24
我现在能不能怀疑隔壁邻居偷窥我洗澡,并且直接踹门进去质问?[滑稽笑]
用户14xxx22 回复 09-12 23:58
你要先报警啊!
琳琅 回复 09-12 07:01
邻居站你家浴室窗子前,面向你家窗子,当然可以
用户10xxx03
不要对方道歉!一个大耳光打回去!
用户64xxx08
光明正大诬陷,偷偷摸摸道歉
用户10xxx36
道歉要有诚意,最少得拍下视频吧!不然算哪门子道歉?
叶小小
如果早些年前女拳没泛滥之前,这样的判罚没人会怀疑,甚至很多人会觉得小叶有些过了!可结合当下社会现实再看判罚,男女很多都不认同!可见敌对势力对我们的社会和谐产生了多么大的威害
我朋友 回复 09-12 16:38
小叶过了?明明就是两种性别两种判法!
redgreen1314521
法律上有个原则:同一行为不能重复"处罚"!女方当天已经道过歉了,对这"误会″事件你不能一而再再而三让对方给你道歉!男方故意把这一事件炒作的人尽皆知,再让对方当着全世界的面给他道歉,就更不可取了!法律是禁止这一行为的!凡事都有个度,男方的要求过度了,既不合情也不合理,更不合法,法院当年不会支持他!
琳琅 回复 09-15 08:59
关键是原告自己发网络小作文,写的是被"强迫脱鞋示众",且被告"拒不道歉"。这已经被法院证实是虚假陈述。因此一审判决出来后,舆论出现反噬。一审法院就直接说原告自己发网络小作文导致的后果应自行承担。
匆匆过客
现在偷拍的这么多,发现可疑的,提出质疑也正常。知道误会了,已经道歉了,事情也没造成不良影响,本来已经可以告一段落了,是这个男的不依不饶,才把事情闹大的。网上一面倒的说两个女的不对,是要让以后女的都不敢对可疑的行为提出质疑吗?
奈 何 回复 09-14 11:47
道歉有用的话,要法律干啥?那以后造谣,诽谤,诬陷,伤害直接道歉就可以了,受害者原不原谅无所谓,只要我自己原谅自己就可以了是吧,何况小叶提了很过份的要求吗?公开道歉而已,如果是我被这样诬陷,我不介意去她们家周边逛逛,出了事反正不犯法,道个歉就没事了。偷拍那么多?请举例?作为受害者的小叶在你这里成了加害者,是非不分,强词夺理,别人偷拍小叶就要受到质疑,你们这群人真够魔幻的。
披荆斩棘
都按这个标准 那以后杀人偿命可否等杀人犯自然老死后再补一枪呢?
sime
买个粘鼠板放手上,她诬陷你,往她脸上招呼
AMX 13 90
嗯?记得有段时间报社就是靠登记小的公告消息活着,尤其是地方报纸,各种遗失公告作废公告还有啥注销什么的公告,几百上千元都是一周或者一个月套餐。
被遗忘的北极星
说真的,精神损失这东西是无法评估的。谁来保障男性的自身权利?[得瑟]
我心跳跃如律动
知心姐姐太多了
杰哥
走司法的小叶,朱军,大同哪个有好结局?反倒是马上动手的最后都是双方和解
凤凰
下次女的说偷拍直接打,千万别陷于自证泥潭
咋去1235
地铁那么多人看着会没有影响?当法官这么无知吗?
自称
我在心里说声对不起也算?
孤勇者
不构成诬陷,也就是他真的偷拍了,那就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判男的拘留十五天
常回家看看回家看看
那个酒瓶爷爷的事,续集是什么?
用户15xxx87
0成本诬告
谁是谁的果
法院是对的,没有造成实际伤害,不是直接造成小叶经济损失。除非当时事后小叶有自杀行为,能增加翻盘的可能。过去了就过去了,打不赢的,因为不够理由造成因果关系。
髅豳
反证以后遇上这种情况,就大声反问"凭什么说我强奸你"
旭日东升
不构成诬陷?那法官是不是认为偷拍是成立的?
山海青丘
那为什么我们只知道男子被诬陷,女人道歉没道歉却不知道呢?为什么?
顽石
有过道歉了,法院确实很难支持,他应该当场让她们登报道歉的,如果她们没有,这样才有告的理由。
用户14xxx76
反告吸毒就行了,
奈 何
建议以后遇见女的需要帮助的时候,大家谨慎考虑,搞不好就成了小仙女的帮凶,毕竟这件事以后,真不好说会变成什么样,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东燕
这种法律条款早该修没了。
我是写字的
不服
学法张三
列如在街上说你偷东西,在警察局说我搞错了,也不用登报什么这样你觉得可以吗?
我是写字的
申请再审
亲亲我的宝贝
以后碰到小仙女诬告说偷拍,直接挥拳,两人撕扯在一起。再报警说怀疑她吸毒,产生幻觉,胡说八道。最终结果,她没有吸毒,你没有偷拍,误会一场,顶了天就是互殴,双方相互道歉了事!
暖和
好多人搞不明白诬陷和合理怀疑,合理怀疑是警察叔叔我怀疑有人偷拍我,诬陷是家人们,就是这个人偷拍我,给我来波火箭666,我表演现场搜身,就像你碰到一个抱着大哭不止的婴儿的人,你报警说怀疑这人是人贩子,警察不会说你诬陷别人一样。
用户17xxx95
严查这法官
钢枪
会不会跟上这三人,然后用同样的方式说她们偷拍?然后搜身报警、道歉?
陈池池
同样内容的公众号已经看到好几个了,真是感叹,宁愿花钱买那么营销号洗白,也不愿意老老实实道歉
yuan3519
主动脱下鞋子,抽她脸上!
Johnny
遇到女的找事儿就直接抽,还是那话双输好过单输,什么男人不能打女人都是狗屁纯纯pua,一群没有逻辑毫无道理可讲的群体不打等什么?等她骑在你脖子上拉屎吗?
北冥有鱼
主要是认为鞋子上有摄像头这件事本身有点离谱,不然大家不会这么支持
Randy是疯子
虽说三次公开道歉了,依然连面都见不着。
扶语
决斗吧
我是小乌鸦
逆天,公共场合诬陷,然后私下小声道歉,就可以原谅了?
刘译隆
案件如此简单,为何要先后调解七次,耗时那么久才二审开庭和判决呢?
砖家叫兽
你可以道歉,我可以不接受。道歉有用还需要警察做什么。
Tonifer
道歉必须接受吗?
我是写字的
下回把主审法官也去试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