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散步踩到化骨水毒发身亡,警方通报,相关部门表示会为此兜底。 9月9日,杭州的

聪慧豆花 2025-09-16 13:57:38

女子散步踩到化骨水毒发身亡,警方通报,相关部门表示会为此兜底。 9月9日,杭州的涂女士吃完早餐后,溜达到家附近的地方散步消食。 在散步途中,她意外踩到了一个老化的塑料壶。顿时,壶里装的液体溅满了她双脚 据家属回忆,涂女士当场中毒,双腿无法行走。立刻送医后,因为病情扩散严重,她被两家医院拒收,后转至浙大二院滨江院区救治。 从接触到丧命,仿佛就是一瞬间的事。上午9点误触,下午3点心脏衰竭,经过医院全力抢救,五天后涂女士不幸去世。         网友评论:   查这个丢弃者应该难度不大,顺藤摸瓜,排查这个位置大体能估摸出谁家在这居住过,这个废弃物周围原居住者的职业,基本跑不了。   能溶解金属和玻璃,不能溶解塑料?什么材料的容器能装它?   普通人家应该不会有,让交警来查,肯定会查到。与它有关的部门,罚款由交警部门得。   脚踩着应该把脚烧伤呀?并不会有生命危险,并且这么大的瓶要踩坏还不一定会坏,除非这女子是想捡塑料瓶买,把里面的水想控干水,好带走拿去买,才会引起中毒。   重大安全隐患,必须严查严打。   明知是剧毒危险品,却放任不管,必须严惩凶手   不就是硫酸吗,什么时候又改名了   谁弃的 ,只字不提   警方到现在还没有出调查结果 不知道是谁扔的   氢氟酸啊!我们厂很早以前有用过,也未见过谁中毒,现在厂已倒闭20多年了。不过警方可通过用途查查。 我们厂是玻璃厂,这个氢氟酸是玻璃刻花后腐蚀用的,只可装塑料壶,不可装玻璃瓶!   这么毒的液体,购买肯定有登记,倒查应该可以找到线索。   这个要追责,这种危险高的化学试剂应该严格管控,谁拥有应该有登记!!!   能不能别说散步呀,直接说在垃圾堆里踩到化学品不行吗! 散步都能踩到,这个环境得��多差!   政府兜底的意思是?   关键是行业监管不到位,化学品无论年代再久,也要有来有去,溯源可查,才能确保安全。   如此巨毒是从哪里流露出来的?!属于哪个部门监管?!简直就是视人命于儿戏!!!必须严查严惩重判责任部门和人员!!!   这水m这么厉害都能化骨,为什么不能腐蚀塑料壶?   毒是何处来的,细思极恐!   关键问题是:这氢氟酸是谁丢弃的?   上市公司三美化工就是生产氢氟酸的,工厂位于县城边上,这要是炸了,全县几十万人一个都活不了   地方政府兜底是不是用纳税人的钱来为违法者买单,绝不是解决问题的办法。应该是将肇事者绳之以法严惩不贷才是正道。   看着心惊肉跳的,这种剧毒的东西按规定应该管理很严格的,怎么就流落街头上,太危险了。   这么强的毒性,政府是怎么管理的?使用者弃毒罪大恶极,严查严惩弃毒者,给死者一个交代!   其实,古代武侠小说里的化骨水就是一种强酸。 氢氟酸属于高危化品,一般人根本接触不到,又怎么可能随意丢弃? 我接触最多的只是硫酸,当然硫酸稍有不慎也是会死人的。手机掉进去捞出来只剩下塑料部分没有溶解,死人只剩下头发不溶解。 氯气中毒更可怕,因为氯气无色无味,只要中毒快速死亡。   第一次听说这种化骨水,这么剧毒的东西怎么能随便扔呢?真是太恐怖了   前几年有一个女科研人员做实验,只是防护手套划破一块,然后手指粘上了一点就没抢救过来。她还是专业人士呢,懂得这东西的厉害和急救方法,危化品处理真不是闹着玩啊。   牵扯到个人和部门会很多,谁都付不起这个责任,也赔偿不起。判刑轻了,家属不同意,判刑重了也就是个渎职罪。如果破了案,家属有地方闹,破不了没地方闹。所以这案子也就到此为止。   剧毒化学废品随便乱丢而且引发命案并污染环境?这得判死刑!   有危险的化学品,都应该严格管控,不论多少年,出去入账目必须请清楚楚,不然这样遗弃危险物,还会害死人的   余杭悲剧不仅是个体生命的消逝,更是城市治理的警钟。   一定查是谁扔的,这种剧毒为什么没有严格把控,使无辜的女子命丧黄泉,严查   这么危险的物品怎么能随意丢弃呢!   对这样的危险毒品不严加管理和控制,若流入社会和市面,可想是什么样的后果?想想都胆战心惊。   伤害性这么巨大的毒液怎么会被私藏? 警方应彻查。 从生产厂家,到持有特许合法经销商,开始顺腾摸瓜寻,追究违法经营及购物者刑法责任,避免类似悲剧再度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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