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女子发现孩子的奶嘴坏了,认为是婆婆剪坏的,便在婆婆的房间安装监控。她安一次,婆婆就拔一次,她买了三个监控,都被婆婆拔掉。她向老公告状,老公说她不够包容,每天疑心太大。此后,她和婆婆的关系愈发不好,和老公的关系也受到影响,她不知道该怎么办了。 胡女士生孩子后,便回到老家,和婆婆一起带孩子,而老公则留在外地继续打工。 胡女士和婆婆之间没什么交流,她对婆婆也经常看不上眼,因为婆婆做的饭菜不好吃,不合她的胃口。 她经常和老公视频时抱怨:“自己吃不惯你妈妈做的饭,每天都非常饿,还要另外买些零食吃才行。” 老公安慰她:“老年人的烹饪习惯和我们年轻人不一样,你如果不想做,就将就着吃;如果你想做,那就自己买食材做,也能合自己的胃口。” 胡女士觉得老公没有体谅自己的感受,认为“自己带孩子已经够辛苦了,本来就该一个带孩子、一个做饭,怎么自己带了孩子还要去做饭呢?你就不能体谅一下我的辛苦吗?” 老公也不知道该怎么劝,说多了,又说不到她的心坎里,很多时候只能沉默寡言。 后来,胡女士又抱怨婆婆洗的碗不干净,说“婆婆洗碗不用洗洁精,生怕浪费,哪有这样的老人呢?洗碗不就是为了洗干净吗?那么多油污,光用水怎么冲得掉?” 老公了解自己的母亲,知道她并不是有意不把碗洗干净,无非是按照老一辈的习惯来做,其实碗也不会脏到哪里去,只是自己的老婆看不惯母亲,总觉得母亲做的每一件事都没合她的心意。 他时常象征性地安慰一下胡女士,很多时候还是沉默寡言,因为不知道该说什么——说了胡女士也不听,听了也不照做,反倒还觉得他没有向着自己。 最后,胡女士发现孩子的奶嘴坏了,她认定是婆婆用剪刀剪的,担心孩子的安全得不到保障,于是买了一个监控,放在了婆婆的房间里。 因为她出门时,孩子还是要交给婆婆照看,她生怕孩子出现意外,所以想时刻查看,看看婆婆有没有对孩子“使坏”。 婆婆觉得自己的隐私受到了侵犯,便谎称“自己要换衣服,这样被监控拍着不好”。 胡女士也体谅婆婆,说“你换衣服的时候可以把监控拔下来,换好后再安上去”,但婆婆不同意,直接把监控拔下来扔到了隐蔽的地方。 胡女士不好和婆婆直接对着干,便又下单买了一个监控,再次安装在婆婆的房间里。 这次婆婆不再找理由,直接说“不准安在我房间里,你安一次,我就给你拔一次”,随后就把第二个监控拔掉了。 但胡女士只要一刻没守在孩子身边,心里就发慌,生怕婆婆对孩子不利,于是又买了第三个监控。 第三个监控还是被婆婆拔掉了。她感到求救无门,想告诉老公,老公又不帮自己,只能独自承受这份不安。 最后她找来了调解员,调解员一听她把监控装在婆婆的卧室,也觉得不妥,问她到底为什么要这么做。 胡女士表示:“就是想时时刻刻看到孩子。”调解员又拨通了胡女士老公的电话,对方直接指出矛盾的核心:“就是我老婆不够豁达和包容,看我妈不顺眼。她想自己带孩子,精力又不够;想让我妈带,又不放心,疑心太重。” 当天没有见到胡女士的婆婆,但调解员也认为,在没有确凿证据的情况下,就怀疑婆婆用剪刀把奶嘴剪坏,这实在有些不切合实际。 况且婆婆还要买菜、做饭、打扫卫生,还要帮忙带孩子,做了这么多事,怎么可能对孩子有坏心思呢? 另外,胡女士在婆婆房间装了三次监控,婆婆都没有向儿子告过一次状,反倒是胡女士成天向老公告状,这说明婆婆还是希望一家人和睦的。 调解员也看出了胡女士的不安全感,让她放轻松:“现在你和婆婆是一家人,她肯定不会害你的,你就试着放宽心,不要去怀疑自己身边最亲的人——那可是她的亲孙子呀!” 胡女士也慢慢放下了戒备,赶紧把安装在婆婆房间的监控都取了下来,希望能和婆婆、老公修复好关系,一起好好照顾孩子。 那么,胡女士的这种做法该如何认定呢?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二条规定,自然人享有隐私权。 婆婆房间属于私密空间,胡女士的行为侵扰了婆婆的私人生活安宁,侵犯了婆婆的隐私权。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二十四条规定,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 如果胡女士将此说法向他人散布,导致婆婆的名誉受到损害,那么她的行为就构成了对婆婆名誉权的侵犯,也就是污蔑行为。 对于胡女士在婆婆房间安监控的行为,大家如何看待呢?文中人物均为化名,素材来源于河南民生频道9月16日报道。
郑州,女子发现孩子的奶嘴坏了,认为是婆婆剪坏的,便在婆婆的房间安装监控。她安一次
人间烟火栈
2025-09-17 15:3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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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18xxx42
这种鸟人还有人要,嫁人不是害人吗
用户10xxx75
这她娘的不是有病吗?
回不到从前
贱人就是矫情 吃不惯 还自己不做 把懒说的这么高大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