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的杜女士和丈夫白手起家,结婚后育有一女。丈夫创业时杜女士全力支持,后来事业成功住豪宅、开豪车。后来丈夫坦白与小35岁的陈某有双胞胎儿子,还想让陈某进公司管理层,杜女士拒绝后二人分居。之后杜女士发现在一年多的时间里丈夫给陈某转账1340万,杜女士起诉要求返还。 杜女士和丈夫于一九八六年结婚,那时候日子过得紧巴的很,但小两口感情好,婚后很快有了个可爱的女儿。 丈夫一心想创业,可哪有那么容易,刚开始挫折一个接一个,资金紧张得连员工工资都快发不出来了。 杜女士毫无怨言,把自己省吃俭用攒下的工资全拿给丈夫,还不断安慰鼓励他,说失败是成功之母,咱再试试。 就这样,在杜女士的支持下,丈夫的生意慢慢有了起色。从租个小办公室,到后来换了大写字楼,从骑着破自行车谈业务,到开着豪车出入各种场合。家里也住上了豪宅,杜女士还成了公司股东。 二零二零年的一天,丈夫突然一脸凝重地把杜女士叫到书房。杜女士从没见过丈夫这般状态,感觉要有大事发生。丈夫支支吾吾半天,最后坦白说自己和小35岁的陈某有了双胞胎儿子。 杜女士当时就懵了,颤抖着声音问丈夫,这到底是怎么回事。丈夫低着头说,陈某年轻漂亮,自己一时没把持住。还厚着脸皮说,想让陈某进公司管理层,以后也能帮着打理生意。 杜女士说这么多年我陪你吃苦受累,为你生儿育女,你就是这么回报我的?还想让那个女人进公司,没门!杜女士就收拾东西搬了出去,和丈夫分居了。 分居后,杜女士从朋友那里听说,丈夫最近经常给一个年轻女人转账,而且数额还不小。杜女士赶紧托人查了一下,这一查可不得了。 原来,从二零二一年初到二零二二年八月,丈夫竟然给陈某转账了1340万。杜女士又通过其他渠道了解到,陈某拿着这些钱,过着奢侈无比的生活,买名牌包包、住豪华酒店,还到处炫耀。 杜女士觉得自己不能就这么算了,于是,提起了诉讼,要求陈某返还这1340万。她发誓一定要为自己讨回一个公道,不能让那个女人白白占了便宜。 1,丈夫在婚姻存续期间与陈某育有双胞胎儿子,这是否违法呢? 根据《民法典》第1042条规定,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 丈夫在有配偶的情况下,与陈某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并生育子女,虽不一定构成重婚罪(需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且周围人认可等要件),但明显违反了该条禁止性规定,属于违背公序良俗的过错行为。 在离婚财产分割时,杜女士作为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法院在判决时也会根据丈夫过错程度,在财产分配上对杜女士适当多分。 2,陈某明知丈夫有家庭,还接受其大额转账,这妥妥的捞女行为,该如何看呢? 依据《民法典》第1062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处理权。 丈夫未经杜女士同意,擅自将1340万夫妻共同财产转给陈某,属于无权处分。 陈某接受转账并非善意取得,她明知该财产来源不合法仍接受,杜女士有权要求陈某返还全部转账金额。 若陈某拒不返还,杜女士可申请强制执行。 目前案件还在诉讼阶段,杜女士虽然起诉了,可这钱能不能要回来还两说。就算要回来了,她心里的伤就能愈合吗?不过,杜女士胜诉概率较大,陈某大概率要返还1340万。 杜女士陪他白手起家,吃了那么多苦,他倒好,事业有成了就找小三,还生下孩子,甚至想把小三安排进公司。 陈某也是,明知道对方有家庭,还插足进去,图什么呢?就图那点钱? 您对这件事有什么看法呢?觉得杜女士后续该如何更好地维护自身权益呢 ? (来源:2025年9月18日红星新闻)
浙江杭州,女子和朋友去吃自助餐,2人花费1346元,女子为了吃够本,点了28片三
【7评论】【8点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