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某学校家委突然发消息,要求每位家长交1000元班费,部分家长因金额过高、无用途说明提出质疑后,有的班级将费用降至500元,有的班级仍坚持原标准。家长不满的核心并非单纯嫌贵,而是收费无明细、方式“一刀切”,担心钱花得不明不白。教育局回应称,若增加家长负担将叫停。本文从法律角度解析家委收费的合规性,梳理网友争议,聊聊班费该怎么收才合理。 一、事件始末:1000元班费从天降,家长敢怒不敢言? 家长们盼着孩子开学“松口气”,没成想温州一群家长却被“班费”整得头大。 事情特简单:新学期刚开学,七年级几个班的家长突然收到家委发来的消息,就一句话——“每人交1000元班费”。这钱一要,群里瞬间炸了。要知道往年班费也就几百块,突然翻番甚至翻倍,不少家长直呼吃不消。 有家长直接在群里提意见:“家里条件一般,1000块差不多是半个月生活费了,这钱到底要花在哪?能不能给个说法?”还有人吐槽:“就算要交,至少说清楚用途吧?花不完退不退?就一句交钱,也太不正规了。” 面对质疑,不同班级的家委反应不一样:有的立马改了方案,让先交500元,不够再补;有的却很强硬,说1000元不多,“都是花在孩子身上,不会乱花”。可家长们更在意的是“糊涂账”——有家长反映,以前的班费就从没给过明细,“不知道买资料花了多少,剩没剩钱,也没见退过,这钱交得心里没底”。 无奈之下,有家长把这事投诉到了教育局。教育局倒是态度明确:要是这收费真给家长添了负担,肯定会叫停。 二、网友吵翻:班费该收多少?家委有“收费权”吗? 这事一曝光,评论区立马分成几派,全是关于“班费”的吐槽和争论。 吐槽家委“一刀切”派占了多数: “最烦这种‘想当然’的家委!自家条件好觉得1000元不算事,就以为别人家都一样?这不是道德绑架吗?” “没有明细的收费就是耍流氓!花在哪、剩多少都不说,凭啥让家长掏钱?万一被私吞了都不知道。” “家委是服务家长的,不是当‘收费员’的!收多少钱、怎么花,好歹开个会投票决定吧?发个消息就要钱,也太霸道了。” 理性探讨派聚焦“班费本质”: “班费不是不能收,毕竟孩子搞活动、买共用物品确实需要钱,但关键是‘透明’。每一笔开支发个截图,期末算个总账,大家肯定愿意交。” “500还是1000不是核心问题,问题是家委越界了。他们就是家长代表,没权力强制收费,更没权力定这么高的标准。” 少数“理解家委派”很快被反驳: “家委也不容易,收少了不够用,来回收钱更麻烦,可能就是想一次收够。” 立马有人回怼:“不容易就能不讲规矩?怕麻烦就别当家委,不能把自己的‘方便’建立在家长的‘憋屈’上。” 三、法律解析:家委收费,到底合不合法? 很多人疑惑:家委收班费是“惯例”,但这行为到底合规吗?答案是:没经过协商、不公开明细的收费,不仅不合理,还可能违法! 1. 家委压根没有“法定收费权” 首先明确一个关键点:家委会是家长自愿组成的民间组织,不是行政机构,也不是学校的下属部门。《家庭教育促进法》里说得很清楚,家委的职责是“促进家校合作”,压根没赋予它“收费权”。 这意味着,家委不能以“组织名义”强制收费,更不能自己定标准。哪怕是合理开支,也得先和全体家长协商,比如开线上会投票,确定“要不要收、收多少、怎么管”,达成一致后才能收。像温州这几家委直接发消息要1000元,本质上是“越权行为”。 2. 不公开明细,侵犯了家长的“知情权”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虽然主要管商家和消费者,但这里可以类比:家长交的班费是用于孩子的开支,家长有权知道钱的去向,这就是“知情权”。 家委收费时不说明用途,花的时候不公示明细,期末不算总账,直接违反了这一权利。打个比方:你去商店买东西,商家只告诉你“付1000元”,不说是买啥、值不值,你肯定不愿意。班费也是一个道理,家长不是“冤大头”,有权知道每一分钱花在了哪里。 3. “一刀切”收费,还可能涉及“强制交易” 对于经济困难的家庭来说,家委强制收1000元,甚至暗示“不交不行”,可能涉嫌“强制交易”。《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明确规定,消费者有权“自主决定是否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班费本质是家长“自愿承担的共同开支”,没人能强迫。 哪怕多数家长同意,也得给困难家庭“例外”,比如允许分期交、少交,或者用实物(比如给班级捐文具)替代。搞“一刀切”,不管别人死活,本身就违背了公平原则。 此外,要是家委私吞剩余班费,还可能触犯《民法典》的“侵占他人财产”,家长可以要求返还,情节严重的甚至能报警。 最后想问问大家:你家孩子班级收班费吗?是怎么收、怎么公示的?遇到不透明的收费,你会主动提出质疑吗?欢迎在评论区聊聊!
这学期原来的校长换了,来了个女校长,才过了几周,老师们就叫苦连天,主要体现女校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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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十八十八十
家委会都是老师的包衣。老师吃肉,包衣头子喝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