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某所长为儿子操办婚宴,在未向上级报备的情况下,大摆了85桌,还收了多名管理

雷雷说趣 2025-09-22 19:53:37

海南,某所长为儿子操办婚宴,在未向上级报备的情况下,大摆了85桌,还收了多名管理和服务对象的礼金,结果因此被党内严重警告处分以及政务记大过处分。 据杭州网9月21日报道,盘某当时还是市场监督管理所的所长。按照当地的规定,公职人员如果要办婚宴,需提前向组织报备桌数、宾客身份等信息,以防止借机敛财或影响公正执行公务。 2025年3月25日,盘某的儿子结婚,为了办个体面的婚礼,盘某大摆了85桌酒席。 一般来说,当地普通家庭能办个二三十桌已经够好的了,85桌的规模明显超出了合理范畴,更何况盘某还是公职人员。 不仅如此,到场的宾客中有不少是盘某直接管理的商户,这些商户平时要接受盘某的检查,而且这些商户还给了礼金。 虽然没证据证明盘某“收礼办事”,但这种被管理的对象送礼的情况,已经踩中了纪律的敏感点。 事件曝光后,网友的争论集中在两点上: 第一,公职人员能不能大办婚宴? 第二,收管理对象的礼金算不算违纪? 有人认为,结婚是人生大事,大摆酒宴庆祝是传统,公职人员也不能例外。礼金是祝福,金额不大就没问题。 但更多人持反对意见,认为公职人员身份特殊,如果随意大操大办,难免让人怀疑是利用职务影响力收钱。哪怕他没主动要,但这种“人情”也会让他在执法时“手软”,最后损害的是市场的公平性。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100条规定,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操办婚丧喜庆事宜,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借机敛财或者有其他侵犯国家、集体和人民利益行为的,从重或者加重处分,直至开除党籍。 目前,纪检部门尚未发现盘某存在收取被管理者的礼金而为被管理者谋福利的情况,但这并不能保证今后在执法时,盘某是否会对送礼的那些商户网开一面。 而且按照当地的要求,如果要办婚宴超出规定的桌数,是需要向上级报备的,但盘某却没有报备,这就是视规定为无物。 作为一名公职人员兼党员,怎么能无视上级的规定呢?因此,相关部门对潘某作出了严重党内警告处分。 如果后续发现盘某为那些送礼的商户提供了便利,或者对商户的违法行为进行了包庇,那就应当撤销盘某的党内职务,严重的甚至可以将其开除党籍。 最后,权力不是“人情的通行证”,纪律也不是“故意找茬”。对公职人员、党员来说,遵守纪律不是束缚,而是保护自己不越界、不堕落的“护身符”。 对此,您怎么看?欢迎留言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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