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抚顺,父母离婚,男子从小便跟着妈妈生活,转眼多年过去了,男子的父亲不幸因病去

静守时光心自暖 2025-09-26 19:10:00

辽宁抚顺,父母离婚,男子从小便跟着妈妈生活,转眼多年过去了,男子的父亲不幸因病去世,怎料,男子的姑姑没有通知男子,称男子的父亲无儿无女,独自为男子的父亲办理了后事。事后,男子得知后,耿耿于怀,要求姑姑返还父亲的骨灰、骨灰安放证,并归还父亲的银行卡、医保卡等等遗物,与姑姑理论未果后,与姑姑对簿公堂,法院这样判! 红星新闻9月25报道,辽宁抚顺的高某,打小就经历了家庭的变故。 十岁那年,父母因为感情不和走到了离婚这一步,之后他便跟着母亲去了重庆生活,而父亲高某全则留在了抚顺,只是按月给高某寄来抚养费,这一别,就是二十五年。 二十五年里,高某在重庆成家立业,和父亲的联系不算多,但血缘这份牵挂始终在。 2024年初,父亲高某全被查出了肝癌晚期,高某想回去照顾,可父子俩却因为治疗方案的事儿起了争执,没成想这竟成了他和父亲生前最后的交集。 2025年1月22日,高某全走了。 让人没想到的是,父亲的姐姐,也就是高某的姑姑高某香,在父亲去世当天压根没通知高某,还跟医院和殡仪馆说高某全没儿没女,一个人把后事全都办了。 等高某从别处得知父亲离世的消息时,早就过了吊唁的日子,他心里又痛又气,觉得姑姑这么做太过分了。 高某找到姑姑,想把父亲的骨灰、骨灰安放证,还有父亲的身份证、银行卡、医保卡这些遗物要回来,也好让父亲能入土为安,自己以后也有个祭奠的地方。 可高某香却不答应,一会儿说骨灰存放的地方记不清了,一会儿又说那些证件都丢了,怎么说都不肯把东西交出来。 没办法,高某只能把姑姑告上了法院,希望能通过法律要回属于父亲的东西,维护自己祭奠父亲的权利。 到了一审法院,法官也查清了事儿的来龙去脉,高某确实是高某全唯一的儿子,高某香是高某全的姐姐,高某全离婚后没再结婚,去世后也是高某香操办的后事,只是没通知高某。 可高某香一口咬定骨灰找不到,证件也丢了,高某又拿不出证据证明这些东西还在姑姑手里,最后一审法院只能驳回了高某的请求。 高某不服气,他觉得自己作为父亲唯一的儿子,连祭奠父亲的权利都没有,这说不过去,于是又提起了上诉。 二审的时候,高某自己找到了线索,发现父亲的骨灰其实被姑姑寄存在了一家公益性公墓里,他赶紧把这个情况告诉了法院,还申请了保全,生怕姑姑再把骨灰转移。 庭审时,高某香拿出来两段视频,说是高某全生前录的。 视频里高某全说以后家里的东西都归高某香管,还说跟儿子断绝关系了,身后事也不用儿子管。高某香说自己不通知高某、保管骨灰,都是按高某全的意愿来的。 可法院却不这么认,法官说,父子关系是血缘决定的,不是说断绝就能断绝的,就算是说了要断绝,在法律上也不算数。 而且高某全的视频里,只说了财产和身后事让高某香办,压根没提骨灰要让高某香一直保管。 再说了,高某之前跟父亲因为治疗吵架,也就是平常的争执,不能因为这个就剥夺他作为儿子的知情权和祭奠权。 最后,二审法院撤销了一审的判决,要求高某香限期把高某全的骨灰还给高某。 说到这儿,就得提提“祭奠权”了。 祭奠权其实是咱们基于亲属关系,对去世的亲人表达思念、进行吊唁的一种权利,属于人格权的一部分。 法院在判这类案子的时候,通常会先看亲属关系的亲疏,像高某作为儿子,肯定比姑姑更有权利管父亲的骨灰,会考虑跟死者生前的相处情况,但核心还是以血缘关系为主。 高某这场官司,也反映了一些现实问题。 现在不少家庭因为各种原因,亲人之间长期分居,联系少了,可血缘里的牵挂和应有的权利不能因为分居就没了。 就像高某香,就算照顾了弟弟,也不能瞒着侄子、独占骨灰,毕竟对于高某来说,父亲的骨灰不仅是一个念想,更是他尽孝、寄托哀思的唯一凭证。 这场官司最后能改判,也算是给了高某一个安慰,让他能好好送父亲最后一程,以后也能有个地方去看看父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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