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男子因工作原因经常出差,为此引起女友的猜忌。女友花17000多元,通过某网

辨案析历 2025-09-30 16:37:35

山东,男子因工作原因经常出差,为此引起女友的猜忌。女友花17000多元,通过某网购平台,查询到他近五年的所有开房记录,以及是否有同行者等信息。好在男子没有同行者,避免了误会,但也让他有点哭笑不得。男子去网店咨询,网店的查询手段让男子背后发凉,简直没有一点隐私可言。男子:我不追究女友,但要追究网购平台擅自泄露我个人隐私的法律责任。 30岁的陈先生实在无语,谈了三年的女友突然把一沓打印纸拍在他面前,上面密密麻麻记着他近五年的开房记录,连每次入住的酒店地址都写得清清楚楚。 那一幕他印象非常深刻,女朋友指着记录问他,这些是不是真的?陈先生一看,这些记录全对,都是他曾经住过的酒店。 陈先生因为工作经常要出差,女友本来就有点敏感,这次直接把实锤摆上台,他才后知后觉察觉女友的猜忌早藏在心里。 等情绪平复下来,陈先生追问才知道,这些私密信息是女友花17000块从网购平台的网店买的。 据女友介绍,她先花了钱查陈先生的身份证号,再用身份证号调开房记录,光这一项就花了12800,还能查有没有同住人。 好在记录里没出现同行的人,误会总算解开,但陈先生越想越不对劲,这些网络平台连他住过哪家酒店都能查到,这也太吓人了。 为了弄明白这些网店到底能查多少隐私,陈先生自己也去咨询了几家商家,结果让他后背发凉。 780块能查快递和外卖收货地址,6800块能调银行流水,12800块不仅能查五年开房记录,还能附带同住人信息,甚至只要报个姓名和手机号,就能先查出身份证正反面照片。 陈先生感觉这不是简单的查信息,是在卖隐私,万一被坏人利用,后果不堪设想。 他没打算怪女友,可一想到自己的隐私在网上明码标价,就觉得必须讨个说法,不是要追究女朋友,但平台这样泄露个人信息实在不能容忍。 陈先生求助记者后,记者根据陈先生提供的线索,在各大电商平台搜索发现,这类商家不少,主页上都写着:律师调取被告信息、网上立案等字眼,看起来像正规法律咨询服务。 记者以消费者身份联系上陈先生女友下单的商家,对方开口就报价180元,只要给个名字和电话,当天就能出身份证正反面和家庭地址,保证是真的。 追问查询渠道时,商家只含糊说:你不用管怎么来的。 为了核实,记者付了180块,几小时后果真收到了准确的身份证照片。 随后,记者咨询的其他商家也都表示能查个人信息,只是能查的范围不同,有的还要求先立案才能查。 但这些商家的营业执照上,大多只写着法律咨询,却并没有律师事务所的执业许可。 据了解,陈先生女友下单的商家,实际是今年3月刚成立的武汉某商务服务公司,经营范围里根本没有调取个人信息的资质。 记者把情况反馈给各大平台,客服建议他们先举报,再由相关部门审核处理。 目前,陈先生还在等着平台的处理结果,他只希望能通过自己的事,让更多人注意到网上的隐私泄露风险。 从法律角度来看,陈先生女友的行为侵犯了个人信息权。 《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五条规定:处理个人信息的,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原则,不得过度处理,并应当征得该自然人或者其监护人同意。 陈先生的女友未经其同意,通过网购平台购买其身份证号、开房记录等个人信息,属于非法获取他人个人信息,侵犯了陈先生的个人信息权。 尽管女友的出发点可能是出于对感情的猜忌,但这并不能成为其合法获取他人个人信息的理由。 其次,商家的行为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 《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 网购平台的商家在没有合法资质的情况下,向陈先生女友出售其开房记录、身份证号等个人信息,且交易金额较大,属于情节严重的情形,已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 商家以营利为目的,非法提供公民个人信息,应依法承担刑事责任。 最后,网购平台可能承担连带责任。 《个人信息保护法》第六十九条规定:处理个人信息侵害个人信息权益造成损害,个人信息处理者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等侵权责任。 如果网购平台未能履行合理的审查义务,对商家非法出售个人信息的行为未能及时发现和制止,且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那么平台应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 从案例中可知,平台上存在多家类似违规商家,平台可能存在管理漏洞,未能有效保护用户个人信息,因此可能需要对陈先生的损失承担连带责任。 来源:红星新闻 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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